為確保全市公路安全暢通,預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山西省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呂梁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嚴禁在公路(包括鄉村公路)上打場曬糧專項整治行動。現將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公路及公路用地範圍內打場曬糧、堆放雜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對擅自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雜物的,由屬地交通運輸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條之規定,對因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雜物造成車輛、物品、公路路面、橋樑及安全防護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廣大人民群眾要充分認識到在公路上打場曬糧等阻礙交通的行為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自覺遵守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保障道路暢通,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
三、公路沿線廣大群眾要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自覺愛路、護路。對在公路上打場曬糧不聽勸阻者,將依法予以強制清除。對無理取鬧、阻礙公務等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呂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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