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訴人在不起訴決定書宣布筆錄上簽字
2019年9月3日,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檢察宣告室里,檢察人員對一起過失致人死亡案不起訴決定進行公開宣告。
「本院決定對你不起訴,但你要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過失犯罪,以後切莫粗心大意,要好好工作,好好撫養兩個孩子,你明白嗎?」
檢察官鄭重地將不起訴決定書交到了被不起訴人李成(化名)手裡。公開宣告會上,李成幾度哽咽,接到決定書時不禁淚流滿面。
疏忽大意,妻子命喪半挂車下
圖片源自網絡
2019年7月22日下午,李成與妻子一起從贛榆出發到嵐山安東衛街道一食品廠拉貨。李成想把貨車調整好倒在廠子冷庫的裝貨區,妻子覺得車上較熱,便下車等候。倒車時,李成從車副駕駛外的倒車鏡看到妻子在貨車右側,於是多次前後調車把車調正,朝裝貨口直著倒車,這時李成從後視鏡和倒車影像已經看不到妻子,也沒太在意。將車往後倒好後,李成開始呼喊妻子,卻一直不見回應,當發現妻子時,妻子已躺在地上,嘴裡和鼻子往外流血。
雪上加霜,釀成家庭悲劇
「老婆,老婆……」崩潰的李成抱起妻子,急忙用妻子的帽子堵住嘴角的血幫她止血,哭喊著叫人幫忙叫救護車,並撥打了110。醫生趕到現場初步判斷傷者已無任何生命體徵,推進醫院急診室不久,宣告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民警到達醫院時,李成已癱坐在太平間門口,情緒激動、痛苦萬分。
經偵查,日照市公安局嵐山分局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將案件移交嵐山區人民檢察院。妻子因丈夫的疏忽失去生命,已經讓家人痛苦不已,肇事的丈夫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更是令這個家庭雪上加霜。
情理相融,盡顯司法溫度
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嵐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真研究審查,認為本案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但是在事故發生後,喪妻之痛已令李成對自己的過失行為自責不已,且李成委託他人報警,積極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於自首。經進一步調查了解,李成與妻子感情深厚,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撫養照顧,妻子離去,李成成了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被害人親屬也主動出具諒解書希望檢察機關從寬從輕處理,不想追究其刑事責任。
結合上述實際情況,且李成以前無違法犯罪記錄,有自首情節,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9月1日對李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法律無情亦有情,兩者對立統一、相輔相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法律的最終目的不是懲戒犯罪,而是達到指引、評價、預測和教育的終極目標。它以一種公平、正義、博愛的面孔昭示於人,查明事實,據情裁量,合乎情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法律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希望他們重新做人。該案的不起訴處理,兼顧法的尺度、理的適度、情的溫度。希望這份不起訴決定,能夠如一縷陽光溫暖這個已經受傷的家庭,帶給他們前行的力量,早日走出傷痛的陰霾,重新樹立生活的信心。
還要提醒大家
車前車後都有安全隱患!
司機在倒車前一定先看清楚車後路況,倒車過程中尤其要注意放慢車速,多向車後張望以及觀察後視鏡的情況,隨時做好剎車準備。在遇到有障礙物擋住視線時,及時下車查看。
雷達再精密,也會有照射盲區。車子啟動時乘客和路人一定要注意安全,千萬不要在車身附近逗留,每一個不小心都有可能毀了一個原本美滿幸福的家庭。
普 法 鏈 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十七條:【非刑罰性處置措施、職業禁止】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對於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複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以上所涉及人物均為化名)
圖文|許傳欣
來源|嵐山檢察
責任編輯|郭柏松 劉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