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自公示以來,截至3月31日,累計閱讀量17萬+,多途徑累計收集建議類問題200餘條及諮詢類問題300餘條。
在收集和整理群眾意見的過程中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對諮詢類問題已進行回復
現對群眾反饋較多的意見和建議
採納情況答覆如下:
1.公租房或人才住房受疫情影響未能續簽非個人意願導致,要求予以解決。
處理意見:採納。
理由:經與區住建部門積極協商決定,因疫情影響延期辦理續簽或現合同尚未到續簽時段,導致合同未覆蓋4月至9月的公租房及人才住房租戶,可憑現有租賃合同進行網上申請學位。經核查覆核續租資格的租戶,且續租合同租期覆蓋到2020年9月30日後的,可憑現有租賃合同申請學位。
2.非深戶籍無法提供有效房產證明、《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申請學位期間搬遷變更登記居住地址的、居住龍崗區卻未在2019年8月31日前登記居住的,要求予以報名資格。
處理意見:部分採納。
理由:採納「申請學位期間遇搬家/拆遷,予以報名資格」的建議。如確遇搬家/拆遷,須滿足搬遷後與原住址仍在同一個學區範圍內,能對應提供同一學區內《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或居住信息登記,可申報學位。
非深戶籍2019年8月31日前未在龍崗區登記居住的,不能參與龍崗區2020年積分入學。根據深圳市非深戶籍子女入學管理辦法,非深戶籍需提前一年在本學區辦理登記居住或辦證,方可申報學位參與積分排隊。
3.商務公寓要求用於申請學位的建議。
處理意見:不予採納。
理由:《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中關於建築與設施用途分類指引明確:「商務公寓是為商務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務與住宿服務,不提供學校、幼兒園等居住配套的辦公類建築。」龍崗區一直嚴格執行此項政策,商務公寓一律不能用於申請學位。
4.其他類住房要求設置加分的建議。
處理意見:不予採納。
理由:根據市教育局的指導意見,全市除了商品房和安居商品房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房屋租賃憑證(紅本)以及公租房租賃合同外,其他類住房(包括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小產權房、集體宿舍等)只能用於學位申請的准入,但不參與積分加分。
5.《龍崗區教育局關於2020年新增公辦學校招生範圍的公示》中新增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涉及家庭10萬餘戶,公示期間累計收集370封反饋郵件,涉及新增公辦學校的主要為縮小或擴大招生範圍的建議。
處理意見:不予採納。
理由:龍崗區教育局根據收集的反饋意見,實地走訪、審慎研究、多次論證,並主動組織召開會議徵詢片區居民代表、企業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意見。悅瀾山小學片區,涉及瓏禧等小區要求劃入悅瀾山小學的訴求;布瀾小學片區,涉及南灣學校、石芽嶺學校和布瀾小學周邊小區均分別要求優先保障自己本小區居民的訴求,在目前學校布局情況下不能滿足。經徵集各方意見並充分論證,認為現有新建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相對合理,符合片區有入學需求的兒童利益,故保持原劃分方案不變。
龍崗融媒編輯:饒啟楠
來源:深圳龍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