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國法院推進「一鄉(鎮)一法庭」建設打造「楓橋經驗法院版」紀實

2019-11-07     河北高院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今年4月30日,安國市西城鎮西城村李某為兒子辦婚宴時,因飯菜有異味,與置辦宴席的流動餐廳負責人刁某發生爭執,扣留流動餐廳桌椅、廚具,並拒絕刁某等人離開。接到西城村村委會主任的求助電話後,安國市人民法院駐西城鎮法庭人民陪審員馬義欣立即到現場。馬義欣經反覆勸說,釋法明理,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在免除婚宴費用的基礎上,刁某一次性給付李某物質、精神損失費1萬元,並賠禮道歉。至此,一場劍拔弩張的矛盾糾紛圓滿解決。事後,李某、刁某還分別為法庭送上一面錦旗,以表達謝意。

這是安國法院在深入推進「一鄉(鎮)一法庭」建設中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的一個典型案例。近年來,安國法院按照省高院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一鄉(鎮)一法庭」建設,不僅實現了「一鄉(鎮)一法庭」的全覆蓋,而且還在參與社會治理、推進訴源治理、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等方面效果明顯。據統計,僅今年以來,該院各鄉鎮法庭共受理各類糾紛412件,調解成功312件,解答群眾諮詢4214人次,開展法制宣傳1009次,參與社會綜合治理1706次,化解各類信訪積案12件;全院侵權責任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和物權糾紛等傳統民事案件收案741件,同比下降9.72%,源頭治理效果初步顯現,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行之有效的「楓橋經驗」生動實踐。

融入社會治理體系,有效鞏固基層政權

社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協同發力。作為國家司法機關,安國法院自覺置身於社會治理體系之中,努力在鄉鎮法庭建設創特色上下功夫,夯實社會基層治理組織基礎,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在駐鄉鎮法庭人員的配備上,安國法院按照屬地就近原則,將選任的74名人民陪審員全部配備到鄉鎮法庭工作。為栓心留人,安國法院做到補貼到位、保險到位、獎勵到位「三到位」:由市財政每年撥付149萬元,給每名人民陪審員每月發放1680元作為工作補助;投資10萬餘元為每名人民陪審員繳納人身意外險;與司法行政部門溝通,使人民陪審員同時兼任人民調解員,對其所辦案件經司法行政部門確認後每件給與30-2000元獎勵,極大激發了他們參與社會治理的動力。

在鄉鎮法庭職能的拓展上,安國法院除要求人民陪審員做好陪審職責和化解糾紛的主業外,還賦予他們協助送達、協助執行、協助訴中調解、協助排查上報涉黑涉惡線索工作內容。今年以來,人民陪審員共協助送達56次,協助訴中調解15次,協助執行12次,執結案件12件,涉案標的額29萬元,協助搜集線索26條,充分發揮了社會和諧的穩定器作用。

在鄉鎮法庭的管理上,安國法院建立在線綜合指導中心,下轄鄉鎮法庭全部安裝視頻在線綜合指導系統,實現了線上指導調解、線上培訓、線上解答諮詢等功能。今年以來,安國法院已對駐庭人民陪審員培訓333次,在線交流192次,為社會基層治理注入了科技動力。

安國法院還積極推進無訟鄉鎮創建活動,打造鄉村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截至目前,轄區5個村達到無訴訟、無涉訴信訪的標準,12個村訴訟量同比不同程度下降,初步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暢通訴非銜接渠道,深入推進訴源治理

「訴源治理」,是以很小社會成本化解矛盾糾紛的有效手段,更是緩解法院人案矛盾的重要途徑。安國法院充分發揮鄉鎮法庭支點作用,暢通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等相關部門的訴非銜接渠道,主動作為,就地化解矛盾糾紛,以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存量。

工作中,針對工作職能和農村生活特點,做到調解糾紛而不影響百姓生產,將工作延伸到田間地頭。並用群眾易於接受的「說事」的方法調解糾紛,變「坐堂」服務為現場服務。

安國法院積極構建鄉村兩級調解體系,實行駐庭陪審員包村制,並與民調人員面對面對接,實現了矛盾調解責任制和網絡化,直接對接自然行政村和村民調組織,負責辦理村民直接請求的糾紛處理和鄉鎮法庭委託調解的案件,有效減少了訴訟案件的增量。適宜調解的予以調解,不適宜調解的予以流轉立案。對不屬於訴訟的事項,推送到有管理權限的相關部門。

8月23日,西城鎮人民法庭收到東王奇村支部書記的「求助」,稱本村的修路工程無法正常進行,希望人民陪審員出面調解。人民陪審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到因村民阻礙推土機施工,正在修建的路段也被迫中止。第二天一大早,西城鎮人民法庭的六名陪審員在馬義欣組長的帶領下,放棄周六的休息時間,再一次來到修路現場。首先與施工隊溝通,儘量減少施工對村民房后土坡的影響,而後又對村民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一邊說明阻礙修路的嚴重性,一邊勸導幾戶村民將目光放長遠,修路是為全村謀福利。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耐心細緻調解,人民陪審員的真誠打動了在場的幾戶村民,他們紛紛表示理解,並說願意為村裡的公益事業做貢獻。伴隨著「嗡嗡」的推土機轟鳴聲,陪審員看著推土機完成作業後才放心的離開。原本棘手的困難在人民陪審員的調解下快速得到解決,東王奇村修路工程開始順利實施。

安國法院發揮人民調解的職能優勢和司法確認制度「零收費、高效率、可執行」的獨特優勢,開創「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新模式。該院與安國市司法局合作建立訴前聯合民調委員會,依託鄉鎮法庭,強化對民調組織的業務指導,保障訴調對接及司法確認工作有效運行。

安國法院通過海報、「大喇叭工程」和宣傳展板等形式,公開鄉鎮法庭及駐庭人民陪審員的聯絡方式,在轄區塑造了鄉鎮法庭是「民事糾紛110」、有糾紛找鄉鎮法庭的社會品牌。如今,當地80%民事案件當事人把鄉鎮法庭當做解決糾紛的首選。如伍仁橋大集期間發生一交通事故,該鄉鎮法庭人民陪審員接到群眾電話後立即奔赴現場處理,等公安交警部門到達時已圓滿化解。

健全訴調對接機制,優化司法資源配置

「楓橋經驗」的精髓,就是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為了群眾」。安國法院充分藉助社會力量,在鄉鎮法庭健全訴調對接、多元解糾紛機制,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使糾紛解決渠道從「一枝獨秀」走向「百花齊放」。

安國法院出台《訴調對接及繁簡分流實施細則》,推進訴前調解精細分流。對於鄉鎮法庭直接受理的矛盾糾紛,以及由安國法院分流到鄉鎮法庭的矛盾糾紛,鄉鎮法庭可根據糾紛性質,通過駐庭人民陪審員調解、委託調解、特邀調解等方式進行化解。其中家事相鄰關係等案件由村民調組織和特邀調解員調解,勞動爭議、醫療糾紛等涉行業主管部門的糾紛由勞動仲裁、醫療調解委員會等優先調解,有效提升了調解質效。

安國法院完善立案與調解、調解與速裁、速裁與普通程序的銜接機制,推動訴調對接精細化。對於鄉鎮法庭無法訴前化解的糾紛,視複雜程度轉入速裁、普通程序審理,實現案件分層遞進、多級過濾,確保集中優勢審判資源審理大案、難案。

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與新旗幟。安國法院充分發揮鄉鎮法庭最密切聯繫農村、最直接接觸村民的「橋頭堡」作用,傾力打造服務鄉村振興基層陣地,努力為建設平安鄉村、法治鄉村、美麗鄉村和文明鄉村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

安國各鄉鎮法庭深化法治觀念傳播,積極涵養鄉村良好法治生態。他們通過打造「大集法庭」,以典型案例以案說法等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提升群眾法律素養,自覺以法律約束自身行為。同時,通過協助村委會建立村規民約方式,提倡良好社會主義風尚,傾力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為鄉村社會發展注入正能量。

此外,安國各鄉鎮法庭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推動司法專業性與法治文明、傳統文化相結合,湧現出西城鎮法庭、明官店鄉法庭、西佛落鎮法庭、伍仁橋鎮法庭等一批鄉鎮法庭特色品牌,通過法治文明引導鄉村文明煥發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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