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錢了!你也能領!最全操作指南在這

2020-04-03     大連新聞網

2019年個稅年度彙算

登上熱搜

不少小夥伴曬出了自己的

退稅信息

有的人收穫一筆

數額不小的「回頭錢兒」

也有人「一頓操作猛如虎」

可申請退稅額為0

還有人不僅沒被退稅

一查還要補交稅

微博網友的「申報記錄詳情」

網友們「曬」得熱鬧

2019年個稅年度彙算

具體咋操作

趕緊來看

在進行年度彙算之前,先做好這幾項準備:將「個人所得稅」App升級到最新版本,登錄並完善個人信息,特別是實名認證、任職受僱信息,信息不全將無法進行彙算。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選擇填報方式

專家建議,由單位代扣個稅的工薪族建議選「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這樣不必再一一填寫各項涉稅信息;2019年換過工作、當年入職或自由職業者,則要選「自行填寫」方式,逐項填報各項收入和扣除。

以「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為例,介面列出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及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項目,逐項對照是否準確,如有遺漏,點擊相應項目可以進行修改或申訴。

專項附加扣除非常重要

納稅人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老人、房貸、租房、大病支出等6項支出的,可以在稅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貸二選一)。如果此前忘記申報,年度彙算還可以補報,這是最後的減稅機會。

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彙算時申報,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19年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以上項目都確認後,點擊下一步就能看到彙算結果:應補稅額(包括0)、應退稅額。

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顯示「享受免申報」,點擊確定即可;超過400元的,按提示填寫補稅方式。

看到「應退稅額」的納稅人,填寫接收帳戶,就能拿到一筆退稅。

為什麼有的小夥伴領到退稅

有的小夥伴還得補交稅

關於「個稅年度彙算」的疑問

看看下面這些解釋

什麼是年度彙算?

個稅年度彙算,通俗地講,就是在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帳,多退少補」

為什麼要進行年度彙算?

新個稅法實施之後,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終了要算總帳,再多退少補。

大連市稅務局已於2020年3月23日起,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遠程辦稅渠道,進一步拓展納稅人網上辦稅事項。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不是所有納稅人都需辦理年度彙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一、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具體計算公式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綜合所得,包括4類收入,分別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其他收入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等,不需要年度彙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以下三種情況

不需要進行年度彙算

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7種情況下可以退稅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這種情況需要補稅

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稅。

Q

未按期辦理年度彙算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A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於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你是屬於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彙算是你的義務。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彙算申報後,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專家建議:為了不因漏稅影響個人徵信,建議每個納稅人都進行年度彙算,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操作,幾分鐘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補個稅。實際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萬元,也可能產生退稅,這是新個稅法的福利。

還沒申報的小夥伴

趕緊動手試試吧

來源:新聞大連、中國新聞網、楚天都市報、南方都市報、央視網

編輯:李金秋

美編:張強

校對:張軍

責編:李元臣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tQj5PHEBfwtFQPkdr2b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