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裝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2019-08-30   七點有約

一、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業前

1)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專人指定。

2) 對起重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如:吊鉤保險扣是否有效、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現象、U型環是否有滑絲脫扣現象)。

3) 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吊裝環境進行確認。

4) 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等)。

5) 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預測可能出現的事故,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逃生通道。

2、起重作業過程中

1) 起重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誌。

2) 起重指揮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作業人員應清楚吊裝安全操作規程和指揮信號。

3) 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4)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後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5) 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6)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弔裝索具;任何人不准隨同吊裝設備或吊裝機具升降。

7) 嚴禁在風速5級以上時進行吊裝作業。

8) 不得在雨、霧天吊裝;在吊裝過程中,如因故中斷,必須採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設備或構件懸空過夜。

10)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須用方木或其它材料進行支墊,確保物件落下後順利抽取鋼絲繩。

3、起重作業完畢

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於規定的地方,並對其進行檢查、維護。

二、起重吊裝事故的預防措施

1、防落物傷人

1) 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綑紮牢固後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 構件必須綁紮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3) 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 構件就位後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弔裝索具。構件固定後,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 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嚴禁吊裝作業,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三、起重作業「十不弔」原則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範圍不准吊。

2、信號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

6、斜拉斜牽物不准吊。

7、散物捆綁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不裝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准吊。

10、五級以上大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雪時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