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設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新樣本」

2020-01-06     朔城區法院

圖為前海法院外籍調解員正在進行現場調解。

以打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為重點,廣東省法院在推動依法平等保護、深化司法合作上聚焦發力。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統一發布20例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對全省法院審理相關案件進行指導。據了解,2018年至今,廣東法院共審結各類涉港澳民商事案件2萬餘件,約占全國此類案件的三分之二。

域外法查明引導理性訴權

香港居民文某泰向內地居民謝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借款期限屆滿後,文某泰未能還本付息,保證人莊某履行保證責任,向謝某償還全部本息。後文某泰意外死亡,因債務未得到清償,莊某將文某泰的繼承人——香港居民文某壽和文某光訴至法院,要求連帶支付欠款本息人民幣150萬元。

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審查認為,文某泰死亡前的經常居所地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應適用香港法律解決繼承關係問題,故委託香港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根據該法律意見所查明法律及解釋,確定文某壽、文某光作為本案被告的主體不適格,莊某起訴不成立。法院向莊某釋明了法律查明情況,為莊某對適用香港法確認訴訟主體資格提供結果預判。后庄某撤訴。

典型意義

域外法查明因渠道不暢、費時費力、適用難點等原因,一直是制約涉港澳台審判效率的「瓶頸」問題。本案中,人民法院委託域外專家對有關法律進行釋明,引導當事人對案件處理進行評估,增加裁判結果的可預期性,在香港法查明及糾紛有效解決方面具有創新性和典型性。

港籍調解員異地進行調解

2015年,圳通香港鋼結構設備有限公司與協成釺廠有限公司簽訂鋼結構加工合同,約定由圳通公司提供產品和加工服務,協成公司支付加工合同價款。後雙方進行結算並簽署結算單。因加工合同的履行產生糾紛,圳通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協成公司支付合同款項及利息。

雙方當事人均為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案件審理過程中均表達了希望在香港開展調解工作的意願。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通過前海「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委託前海律師調解組織和香港律師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兩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和代理律師在香港律師事務所,適用香港法律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法院依法對調解協議的自願性、合法性以及調解過程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後,製作民事調解書進行確認。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內地和香港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涉港商事糾紛調解的典型案例。法院積極運用涉港澳商事審判機制改革成果,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港籍調解員作用,為域外商事主體提供多元化糾紛化解服務,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適用香港法律進行調解,節約了訴訟資源,取得了較好社會效果,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創設了新樣本。

明確審查標準保護企業權益

深圳市東方恆泰商貿發展有限公司與深圳市華聯通物流有限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9月7日判令華聯通公司向東方恆泰公司返還款項。東方恆泰公司申請執行過程中,得知另案法院生效判決判令華聯通公司向香港企業華盛船務有限公司支付運費,在該案執行程序中凍結了華聯通公司的存款,遂於2018年3月5日提起本案訴訟,請求廣州海事法院停止向香港華盛公司發放已凍結華聯通公司的存款。

廣州海事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執行中的爭議屬程序性問題,應適用內地相應法律規定處理。東方恆泰公司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應舉證證明其對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現主張不足以排除,故駁回其訴訟請求。判後,東方恆泰公司提起上訴。廣東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當中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內地企業請求停止在執行程序中向香港企業發放執行款,人民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對跨境商事訴訟的執行程序問題進行審查,明確案外人執行標的異議的審查標準,依法保護了香港企業在執行程序中的合法權益。

支持域外裁決推動規則銜接

2018年9月,華夏航運(新加坡)有限公司與香港企業東海運輸有限公司之間租船合同項下糾紛經香港特別行政區仲裁庭仲裁後作出裁決,由東海公司向華夏公司支付兩次仲裁法律費用共計美元225303.9元、港幣1106615元及其利息等。在受理法院認可和執行之前,華夏公司申請凍結東海公司某銀行帳戶內的存款美元281491.7元。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為此次保全出具了擔保函。

廣州海事法院審查認為,申請人華夏公司在法院受理關於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的申請前向法院請求保全被申請人東海公司的相關財產,並提供充分有效擔保,符合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安排的精神,故裁定予以准許。當事人未申請複議,該裁定已經生效。

典型意義

本案是全國第一宗在受理認可和執行域外仲裁機構裁決申請前准許財產保全申請的案件。在對該類情形處理尚無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充分體現了對於香港仲裁裁決執行的有力支持,擴大了粵港澳三地區域司法協作範圍,在推動粵港澳三地民商事規則銜接對接、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一工兩簽」保障跨境就業

珠海博聯公司、博聯澳門公司、柏林公司為關聯企業。內地居民謝某芳先後與珠海博聯公司、博聯澳門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與後者的勞動合同期內,其社保記錄記載的用人單位仍為前者。此後,謝某芳入職柏林公司。因柏林公司不同意合併計算其在珠海博聯公司的工作年限,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謝某芳提起訴訟,要求柏林公司、珠海博聯公司賠償經濟補償金。

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應當認定屬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因三家公司為關聯企業,應當累計計算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故判決柏林公司賠償謝某芳經濟補償金。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對「一工兩簽」勞動關係進行認定審查,保障跨境務工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跨境就業情形日益增多,本案的處理一定程度上約束了個別企業為減少離職補償,利用分屬不同法域的關聯企業進行「一工兩簽」的行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對促進粵港澳三地人員流通、維護大灣區內良好就業環境具有示範意義。

公益訴訟保護大灣區海洋生態

2016年7、8月,內地居民彭某權、馮某林、何某生、何某森、袁某勝為謀取非法利益,將垃圾運往出海航道進行傾倒。經評估鑑定,垃圾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造成的海水污染經濟損失達人民幣386萬餘元,生態修復費用375萬餘元。中山市海洋與漁業局向法院提起訴訟,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支持提起公益起訴。

廣州海事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彭某權等人傾倒垃圾污染海洋環境,負責海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作的中山市海洋與漁業局有權提起訴訟,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可以支持起訴。彭某權等人的行為構成污染環境共同侵權,應連帶賠償生態修復費用、經濟損失等共計人民幣780餘萬元,袁某勝在其參與實施的環境損害範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款應上交國庫用於修復被損害生態環境。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改後,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行政主管部門、檢察機關、司法機關根據最新修訂的公益訴訟制度切實履行職責,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踐行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彰顯了大灣區內實行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環境司法理念,為建設美麗灣區保駕護航。

記者觀察

新路徑保障新發展

廣東毗鄰港澳。粵港澳三地人員交往頻繁、要素流動便利、商業貿易繁榮,受不同法律制度、制度規則制約,「審理周期長」「調解難度大」一直以來是涉港澳跨境糾紛案件司法實踐中的兩大難題。

在三地跨境司法協助、司法銜接機制等頂層設計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的情況下,該如何破局? 選擇,影響著最終結果。

2019年12月1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統一發布了20例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此舉在學界引發強烈關注。中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教授張亮認為,這20個典型案例表明,廣東法院審理跨境民商事糾紛三地司法交流合作與互認的探索已觸及諸多司法前沿問題。廣東法院在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以改革的勇氣和創新的精神,在依法化解跨境民事糾紛方面走出了一條新路。

一是大力推進訴調對接實現多元化解。記者注意到,廣州、深圳、珠海、東莞等地法院紛紛引入港澳籍調解員和專家調解員機制,堅持商事調解的市場化、國際化、規範化、專業化,以多元化糾紛化解服務推動跨境商事糾紛依法、公正、便捷調解,有效降低了當事人解決爭議的成本,保障了司法資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

二是運用域外法查明機制破解涉港澳審判瓶頸問題。記者觀察到,積極適用域外法查明機制典型案例,位列此次發布的20個典型案例之首。域外法查明是制約涉外審判效率的歷史性難題。針對域外法查明中可操作性不強、渠道不暢、理解適用難等問題,廣東法院主動靈活依法適用、有效破解適用難點,通過法律查明引導訴訟參與人理性維權,實現了較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涉港澳糾紛審理的國際公信力。

三是擴大司法協作力度推動規則銜接互認。「准許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前財產保全請求」「認可香港法院判決香港和內地居民離婚案件關於離婚部分內容」「對澳門法院刑事判決中有關民事損害賠償判項予以認可與執行」……記者看到,廣東法院針對涉港澳案件主體多元、審理中常涉域外仲裁裁決效力認定與執行等問題,堅持仲裁司法審查適度原則,在審查後依法裁定承認和執行域外仲裁裁決,有效維護了仲裁的效率和終局性,有力擴展了三地司法交流合作新模式、推動了三地規則銜接。

四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實現平等保護。粵港澳民商事案件多集中在灣區核心城市,與三地居民跨境居住、就業、投資等密切相關。不難預料,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有關生產經營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涉港澳民商事案件,涉及跨境投資、跨境婚姻、跨境務工等領域權益保護等諸多內容,案例的發布將成為廣東法院審理相關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指引和參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sWaIe28BMH2_cNUgaNP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