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閆紀成)疫情期間扮成「微商」,在沒有貨源的情況下,以賣口罩為名誘使4名被害人支付貨款21萬餘元,之後快遞「空包」或將買家「拉黑」。近日,經江蘇省豐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司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5萬元。
2月6日至9日,司某盜用他人的圖片和視頻,虛構自己有口罩貨源,並通過朋友圈和微信群開展營銷。在收到管某給付的9萬餘元貨款後,司某通過快遞公司發送了3個「空包」,因擔心騙局敗露,隨後又以「操作失誤」為由,將貨款全部予以退還。
管某的朋友王某看司某「守信」,便又支付3.4萬元購買口罩。當王某按照約定於2月10日趕赴豐縣取貨時,司某卻失聯了,王某遂報警。經查,包括管某、王某共有4人向司某支付貨款21萬餘元。
2月11日,因涉嫌詐騙罪,司某被豐縣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豐縣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偵查取證工作,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完善證據鏈條。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司某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2月18日,豐縣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司某批准逮捕,次日向豐縣法院提起公訴,並提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得到法院採納。
2月25日,該案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提出對被告人司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5萬元的量刑建議,得到法院採納。被告人司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此案也暴露出了快遞行業中的一些問題,如一些網店經營者『刷單』寄送空包,虛增銷售業績,進行虛假宣傳,惡意欺騙消費者,甚至被犯罪分子利用作為詐騙手段。」承辦檢察官表示,下一步該院將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監管單位和快遞公司發出檢察建議,監督和幫助本地快遞公司嚴格流程管控、強化法治教育,護航快遞行業依法健康發展。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