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領導本質上都還是普通人,都有自己的脾氣和情緒,所以在做出決定的時候就可能不會完全理性和正確,作為下屬面對領導在暴怒時候的決定,究竟該不該執行呢?不執行,領導立即就會遷怒於自己,如果執行,怕領導事後反悔,這時候,高明的下屬,都會立即進入執行程序,但是等領導恢復冷靜之後,再次請示,這才是最佳的策略。而這段通鑑材料中的尚書宗廣就是這樣的執行高手!
【出處】《資治通鑑》第40卷 漢紀32
【原文】大司空王梁屢違詔命,帝怒,遣尚書宗廣持節即軍中斬梁;廣檻車送京師。既至,赦之,以為中郎將,北守箕關。
【譯文】大司空王梁多次違背劉秀的命令。劉秀大怒,派遣尚書宗廣持符節到軍營中就地處死王梁。宗廣逮捕王梁,用囚車把他送到首都洛陽。囚車到後,劉秀赦免了王梁 ,任命他為中郎將,到北方鎮守箕關。
【解析】
1、劉秀的暴怒命令
建武二年,王梁與大司馬吳漢等人一起進攻檀鄉,皇帝有詔書規定軍事全部歸大司馬管理,然而王梁(違背詔書)就徵發野王縣的軍隊,皇帝認為他不奉命詔書,令他在所在野王縣中停止行動,但是王梁又以時機有利擅自發動進攻。皇帝因為王梁前後兩次違抗命令,非常生氣。
用現在一句領導流行的話來說,「我不要你覺得,而要我覺得。」下屬的個人的想法在領導命令做出前可以溝通,但是在命令作出後必須堅決執行。因為領導擁有更多的信息,更高的視野,以及通盤的考慮。劉秀暴怒於王梁的不聽指揮。所以,做出了斬殺的命令。
2、宗廣的執行操作
而王梁是劉秀的核心班底,雲台二十八將之一。這樣一個戰功卓著的人,作為尚書的宗廣是不敢殺掉的,殺了他,皇帝後悔了怎麼辦?得罪了眾多功臣怎麼辦?不殺他,自己也是不聽指揮,皇帝遷怒於自己怎麼辦?這個盛怒下的命令,讓宗廣很為難。
不過宗廣對於皇帝在軍營立即斬殺的命令做了「打折執行」。第一步,立即接受皇帝的命令,馬上趕往軍營。沒有對情緒下的命令做任何的違抗。第二步,就是把立即斬殺,賣了個人情給王梁,變成了用囚車拉回洛陽。第三步,再次請求劉秀來做出最後決定。宗廣把責任推卸的一點不剩。
3、王梁為什麼沒殺
劉秀冷靜下來,也就覺得王梁不該死了。可以說,劉秀沒殺王梁的理由有三個,首先王梁已經脫離了軍隊,沒有了軍權,而且沒有對抗,也就沒有了威脅。其次,這樣一個大功臣,還是需要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不然顯得太過於無情。第三,就是施恩與王梁以及背後的勢力。
面對打折執行的宗廣,如果劉秀真實想殺掉王梁,回到洛陽後,立即就會殺了王梁,並給宗廣處分。但是劉秀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那就是盛怒之下的命令是有問題的,但是不能收回了。等到宗廣這樣操作,其實是給了劉秀一個自我糾正的機會,他內心其實是感激宗廣的。
很多人可能會想起劉邦死前的最後一個命令就是讓陳平和周勃去立即殺了樊噲,而陳平也是採用的這個策略,拉回來讓劉邦自己處理。但是陳平的例子和這個有細微的差別,那就是,劉邦不是盛怒下的命令,而是理性思考的結果,如果陳平把樊噲壓回來,樊噲依然會死,而陳平也會受處分。根本區別,就是皇帝的命令是理性衡平的結果還是暴怒情緒的下的命令。儘管操作手法一樣,但是原理不一樣,宗廣是給劉秀改正錯誤的機會,而陳平是兩害相權取其輕。最後大家其實記住權謀網提出的,這個基本原理就行了,那就是在領導暴怒之下的命令,一定立即進入執行程序,等領導平靜下,再次請示具體執行方案。這樣做,能夠讓自己不得罪人,少犯錯,還能推卸責任。儘管有可能被處分,但是整體還是最佳策略!本文源自「權謀智慧」微 信 公 眾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