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家講講「多車事故」中交強險限額如何分配的問題。
案例背景:A車、B車撞了C。
情形一:A車主責(70%),B車次責(30%)。
C起訴A車和B車,C的總損失為28萬元,其中醫療限額內損失3萬元,傷殘限額內損失25萬元。
結論是這樣的,
A車在醫療限額內賠1萬,傷殘限額內賠11萬。
B車在醫療限額內賠1萬,傷殘限額內賠11萬。
即C在A車和B車的限額內能得到24萬元賠償,超出的4萬元,A車商業險內按責承擔2.8萬元,B車商業險內按責承擔1.2萬元。
理由是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本情形中,損失皆已超額,各自限額內滿頂賠償即可。注意,一輛車發生一次事故就能用一次交強險限額,保險期間內再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還得繼續按限額賠。
情形二:A車主責(70%),B車次責(30%)。
C起訴A車和B車,C的總損失只是11萬元,其中醫療限額內損失1萬元,傷殘限額內損失10萬元。
結論是這樣的,
A車在醫療限額內賠0.5萬,傷殘限額內賠5萬。
B車在醫療限額內賠0.5萬,傷殘限額內賠5萬。
即C在A車和B車的限額內能得到11萬元賠償。
理由是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情形中,兩車適用的都是有責險(有責險:有責險=1:1),限額內對半分即可。
注意,交強險內不分責,即主次責無影響,不用區分什麼70%與30%,只要有責就用有責險,同等對待。
情形三:A車主責(70%),B車次責(30%)。
C起訴A車和B車,C的總損失只是26萬元,其中醫療限額內損失1萬元,傷殘限額內損失25萬元。
結論是這樣的,
A車在醫療限額內賠0.5萬,傷殘限額內賠11萬。
B車在醫療限額內賠0.5萬,傷殘限額內賠11萬。
即C在A車和B車的限額內能得到23萬元賠償,超出的3萬元,A車商業險內按責承擔2.1萬元,B車商業險內按責承擔0.9萬元。
理由是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其實這種情形就是情形一和情形二的綜合版。本情形中,兩車適用的都是有責險,不超額的部分對半賠,超額的部分滿頂賠。
情形四:A車全責(100%),B車無責(0%)。
C起訴A車和B車,C的總損失只是12萬元,其中醫療限額內損失2萬元,傷殘限額內損失10萬元。
結論是這樣的,
A車在醫療限額內賠1萬,傷殘限額內賠9.09萬。
B車在醫療限額內賠0.1萬,傷殘限額內賠0.91萬。
即C在A車和B車的限額內能得到11.1萬元賠償,超出的0.9萬元由A車在商業險內按責承擔,B車在商業險內無需擔責。
這個情形比較複雜一點,不僅有超額的,也有不超額的,不僅有有責的,還有無責的。
首先,醫療限額內損失2萬元,超限額總額了,有責險內滿頂賠1萬元,無責險內滿頂賠0.1萬元。(是的,有責險的限額與無責險的限額相差甚遠)
其次,傷殘限額內損失10萬元,未超限額總額,有責險與無責險的限額比例為為11:1.1,即有責險內賠10萬元×(11萬元/11萬元+1.1萬元),無責險內賠10萬元×(1.1萬元/11萬元+1.1萬元)。
以上算數題圍繞的只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而已,但是計算超級繞,呃,不知道你頭暈了沒……
而且以上情形還都是簡化過的情形、簡化過的數字,現實中能更複雜些,比如A車、B車撞了C、D、E,然後A車沒買交強險,B車酒駕,或者逃逸,或者沒買商業險,然後車主與司機不是同一人,然後各種墊付關係,然後E治療尚未終結……
雖然規則很繞,不過我相信你慢慢看多幾遍,一定能完全掌握,加油!
來源 | 憋不住偷偷說 作者丨舒濟源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