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近期企業將陸續恢復生產經營,疫情防控工作迎來新一輪挑戰。面對企業聚集的人群,一定做好自身企業的防疫工作,除了量員工的體溫、詢問員工的身體狀況外,排查員工14天內是否到過疫情嚴重地區也是一項確保企業復工後無疫情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
日前,膠州2人因公司復工隱瞞外省員工來青情況,被治安拘留。
2月2日,膠州市洋河鎮一家公司先後有8名外省務工人員返回公司上班,公司租賃房屋的房主王某某(男,50歲)在明知外省務工人員返回企業時需集中隔離14天並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備的情況下,未向村委會報備,該公司負責人史某某(男,41歲)在復工期間違反膠州市政府企業復工期間的管理規定,導致工人在隔離期間多次外出。
2月13日,該公司外省返工人員薛某某(女,32歲)出現發熱症狀被送至醫院就診並留置隔離,進行醫學觀察。期間,膠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高度重視,啟動疫情處置預案,會同公安、衛健部門連夜將11名密切接觸者送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隔離。該事件在當地造成較壞影響。事件發生後,膠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審查。
王某某、史某某二人因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膠州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之規定依法對該兩人行政拘留10天。
好在這起瞞報事情沒有引起大的後果,但其他企業就沒這麼幸運了。
日前,龍港市經發局巡查中就發現一起企業瞞報員工到過疫情嚴重地區的案例,違反了龍港市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精神,被要求馬上停產並被斷電三個月的處罰。
在巡查中,通過大數據發現蒼南縣龍港恩澤吹膜廠,有三個外地員工夏某、胡某某、胡某某是重慶籍員工,他們自駕車輛返回龍港,在途經湖北某高速服務區時候,停車進去上洗手間的情況。這三個員工屬於到過疫情嚴重地區,必須要集中隔離,而該企業把這個情況隱瞞未向經發局報告情況。
事件發生後,市經發局馬上聯合平等片區將該3名員工送到萬寶路集中隔離,並要求企業停產,同時,聯合電力部門對該企業處以停電三個月處罰。在此,市經發局再次強調,企業法人作為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主要負責人,必須要按照《龍港市企業復工復產及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南》來落實,全面抓好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對未達到標準要求的復工企業,一律停工整改。凡復工企業出現一例疑似或確診病例,企業負責人將一併嚴肅追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