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怎麼辦?最新回復來了

2019-10-28     搜狐焦點網宜昌站

養老金一直是大家關注的話題,網友們對於養老保險繳費的疑惑也很多,關於一些熱點問題,宜昌市社保征稽局最新回復來了!趕緊來看!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應如何辦理?

市社保征稽局解釋:根據文件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通過延長繳費至滿15年,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

如不願延長繳費至滿15年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如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經社保機構審核通過後,將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職工與居民養老保險互轉,繳費年限能合併計算嗎?

市社保征稽局解釋:根據人社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文件規定,當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合併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當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併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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