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5.07%,其中企業為5.47%,機關事業單位為4%。
據了解,今年調整養老金的人員範圍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
本次調整共惠及我省675萬退休人員,年需資金約128億元。這是山東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4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國家要求,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更好滿足退休人員預期。
其中,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適當提高低收入群體的調整水平。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18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7%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企業與繳費年限階梯式掛鉤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職務層級掛鉤調整。
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目前,我省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從2019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及時足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