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
就在昨天,肇慶新區出台了
《肇慶新區人才發展獎勵辦法》
誰能獲得獎勵?獎勵標準如何?如何申請?
想必不少網友對這個獎勵辦法充滿好奇
別急~別急~
小編這就為大家細細說來
網友
請問為什麼要制定這個獎勵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優化全區引才、用才環境,推動全區人才集聚能力的提升,為高質量發展現代產業、提升城市競爭力提供人才支撐,特制定《肇慶新區人才發展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
設立肇慶新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獎勵在全區經濟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 獎勵辦法按照激勵貢獻、自願申請、嚴格審核的原則進行評審,每年評審一次,對獲獎人員給予獎勵。
網友
我想申請獎勵,不知道我符不符合條件呢?
嗯嗯~獎勵辦法申請人確實要符合一些基本條件哦,包括以下這些:
(一)申請人在肇慶新區登記註冊的企業或相關機構連續工作的時間達到3個月以上,屬於該企業或相關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和骨幹力量,申請時仍在肇慶新區工作。
申請人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以在肇慶新區繳納社保時間為準。或申請人為在肇慶新區登記註冊的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伙人,從該企業取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並在肇慶新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二)申請人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
(三)申請人所在的單位必須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工商註冊地、稅務征管關係和統計關係需在肇慶新區內。
網友
那麼,申請人在肇慶新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指得是哪些呢?
申請人在肇慶新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中的下列八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網友
好的,明白了~重點來了,獎勵標準又是如何?
獎勵標準根據申請人當年度對我區經濟發展的貢獻確定。具體如下:
(一)申請人當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3萬元以下(不含3萬元)的不予獎勵;3萬元以上(含3萬元)10萬元以下的(不含10萬元),肇慶新區按申請人當年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量的50%標準獎勵;
(二)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30萬元以下的(不含30萬元),肇慶新區按申請人當年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量的70%標準獎勵;
(三)申請人當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肇慶新區按申請人當年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量的90%標準獎勵,每人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大夥們對於申報條件
和獎勵標準都清楚了嗎?
如果符合的,就趕緊提出申請啦~
申請與審核程序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或代扣代繳機構提出申請,
由其所在單位或代扣代繳機構按年度向肇慶新區經濟促進局統一提出獎勵申請,
不接受個人直接申請。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伙人應委託其所在合夥企業統一提出申請。
申請獎勵應提交以下資料,
申請公司或者機構承擔審核責任:
(一)肇慶新區人才發展獎勵申請表;
(二)申請人所在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單位申請書及承諾書;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
(四)申請人在肇慶新區上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納稅清單;
(五)申請人在肇慶新區就業期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或證明材料;
(六)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伙人應提供委託申請協議書、身份證明複印件及上述(一)、(二)、(四)所述資料。
上一年度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時已從原單位離職且不在肇慶新區工作或不在肇慶新區符合申請條件的其他單位工作的,不得申請本獎勵資金;上一年度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時已從原單位離職但仍在肇慶新區符合申請條件的其他單位工作的,由申請人向新單位提出申請,新單位代其向新區經促局提出獎勵申請。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請人不依法納稅的,或有不良誠信記錄的,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二)申請資料不符合規定要求而未及時補正的。
獎勵申請與審核流程
(一)申請。申請單位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向新區經濟促進局提交申請材料。獎勵申請每年集中辦理,集中辦理時間以肇慶新區發布公告為準。每次集中受理應至少提前20個自然日在官方網站和官方微信上進行預告,集中受理時間不少於30個自然日,超過集中受理時間提交申請的不予受理。
(二)審核。新區經濟促進局匯總申請材料後,聯合鼎湖區稅務局、鼎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鼎湖區人社局、新區財政金融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聯合出具審核意見。提供虛假材料的,經核實後,三年內不得申請人才發展獎勵;已成功取得獎勵資金的,取消其享受的全部扶持政策,責令其全額退回所得獎勵扶持資金,同時記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並對外公布;情節嚴重和社會影響惡劣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審批。新區經濟促進局聯合相關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後,報新區管委會審批。
(四)公示。經新區管委會審定通過的申請人在肇慶新區網站進行為期15日的公示。
經新區管委會審定並公示通過後,由新區財金局將人才發展獎勵資金統一撥付到申請單位帳戶,由申請單位一個月內一次性將獎勵資金髮放到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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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肇慶新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