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十個月 興文縣遠程審理疫情期間首起涉野生動物案
「我錯了,我的行為嚴重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影響了生態平衡,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了損失,希望大家以我為戒,不要傷害野生動物。」
2月27日上午,興文縣人民法院採用遠程視頻方式,在線審理了一起非法獵捕「三有保護動物」案,該案系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興文法院審理的首起涉野生動物案。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以來,被告人韓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通過模擬雌畫眉鳥的叫聲吸引雄畫眉鳥,用捕鳥網對其進行獵捕。
去年7月16日,興文縣森林公安局對被告人韓某某的住宅進行檢查,現場查獲活體畫眉鳥22隻、用於關畫眉鳥的大排籠8個、小圓籠9個、捕鳥網2張。
經鑑定,所查獲畫眉鳥屬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研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在訴訟過程中,韓某某繳納了生態修復金5000元。
另查明,2017年至2019年7月,被告人韓某某還用同樣的辦法非法獵捕249隻畫眉鳥並出售。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使用法律禁止的網捕方法捕捉畫眉鳥,且獵捕時間跨度長,獵捕數量大,社會危害大,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法院當庭判處被告人韓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責令繳納生態保護金5000元。宣判後,韓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為發揮疫情防控期間野生動物資源刑事審判司法保護作用,加強類案警示教育效果,興文法院受理該案後同步啟動快審快判工作模式,通過此案告誡人們,野生動物不能隨便獵捕、殺害,要愛護大自然、保護生態。」興文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聶渝恩 興文縣融媒體記者 梁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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