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阜陽一市民在人民網安徽「領導留言板」投訴稱
其在阜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一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
發現小區備案價低
通過捆綁銷售來提高利潤
其在8萬元購買了車位後
才知道小區很多業主3萬元購買了車位
今天早上
中共阜陽市委辦公室作出回復
經查,您反映的阜陽市碧桂園翡翠灣項目法人單位系阜陽開發區晉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按照業主要求,該公司已於2019年6月28日在售樓中心公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測繪報告》(第三方公司負責的實測面積表)、《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內管線分布圖》原件。
按照201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應當向全體業主開放,不得將停車位出售、附贈;出租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收取的停車費、租金,應當保障該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停車管理的必要支出。」
經查,開發商與各業主均簽訂了車位租賃協議,無法認定其捆綁銷售;車位租賃價格有協議約定,業主租賃車位有先有後,開發商優惠活動有始有終,受市場環境影響,開發商調整車位價格的行為無法認定其違法。
來源:阜陽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