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整對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Ps:不含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各地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二、如何調整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傾斜調整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我市已經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
注意啦!
國務院批准的我市艱苦邊遠地區為:黔江區、武隆區、城口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
三、何時發放到位
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提
醒
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電話諮詢服務熱線或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諮詢!
(來源:重慶人社)
編輯:徐亮 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