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數額犯中,犯罪既遂與未遂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從重處罰——指導案例62號:王新明合同詐騙案
本案要旨:在數額犯中,犯罪既遂部分與未遂部分分別對應不同法定刑幅度的,應當先決定對未遂部分是否減輕處罰,確定未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再與既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進行比較,選擇適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幅度,並酌情從重處罰;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從重處罰。
案號:(2013)一中刑終字第4134號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第13批指導性案例.第62號
2.通過支付預付款獲得他人房產後以抵押方式獲得第三人借款,既欺騙賣房人又欺騙抵押權人的,應當認定原房主為被害人——周有文、陳巧芳合同詐騙案
本案要旨:通過支付預付款獲得他人房產後以抵押方式獲得第三人借款的,既有欺騙賣房人的行為,又有欺騙抵押權人的行為,應當認定原房主為被害人。因為被告人根本不是為了買房,被害人損失的房屋餘款從一開始就註定無法追回,而抵押權人的債權因為有經房產部門登記過的房屋抵押手續,該抵押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故其債權的實現是有保障的。
案號:(2011)寧刑二初字第25號
來源:刑事審判參考.總第93輯(2013.4)
3.商業合作中,一方收取貨款後挪作其他投資並造成虧損,合作方發現後催討時,隱匿、轉移貨款故意不還付的,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再審被告人欒秋輝合同詐騙案
本案要旨:商業合作中,一方收取貨款後不及時支付給合作方,違背協議約定,隱瞞合作方,將貨款用於己方其他投資並造成虧損,合作方發現後催討債務時,隱匿、轉移部分貨款故意不還付給合作方的,應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
案號:(2010)刑提字第1號
來源:審判監督指導.總第36輯(2011.2)
4.偽造購銷合同獲取銀行資金用於償還其他個人債務,因無力還款致使反擔保人遭受巨額財產損失的,構成合同詐騙罪——曹戈合同詐騙案
本案要旨:偽造購銷合同,通過與金融機構簽訂承兌合同,將獲取的銀行資金用於償還其他個人債務,後因合同到期無力償還銀行債務而逃匿,致使反擔保人遭受巨額財產損失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案號:(2010)寧刑終字第11號
來源:刑事審判參考.總第76輯(2010.5)
5.認定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既要避免單純根據損失結果客觀歸罪,也不能僅憑被告人自己的陳述——王晶、于軍等合同詐騙、王晶詐騙案
本案要旨: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區分詐騙類犯罪行為與民事違法行為的重要依據。認定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既要避免單純根據損失結果客觀歸罪,也不能僅憑被告人自己的陳述,而是一般運用推定的方法。運用推定必須是在有證據證明基礎事實的前提下,運用邏輯和經驗法則,推斷行為人主觀的目的。對推定的事實,被告人可以提供證據予以反駁。
案號:(2015)高刑終字第558號
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總第101輯(2016.7)
6.行為人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借款的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用途不符也不宜直接定為合同詐騙罪——王喆合同詐騙案
本案要旨: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如果被告人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借款的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用途不符,或者約定的抵押物無法實現抵押債權,也不宜直接以合同詐騙罪處罰。
案號:(2014)二中刑終字第284號
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總第96輯(2016.2)
來源:民事法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