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場(場所)開辦者和經營戶:
根據省、市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為切實做好市場領域相關防控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到位,請全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市場(場所)開辦者及廣大經營戶、餐飲經營者予以理解、支持、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市場(場所)開辦者應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日常管理,按照婁底市市場監管領域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要求,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嚴禁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交易行為。
二、各類市場(場所)開辦者嚴格落實執行「一日一清場、一日一消毒、一日一巡查」等疫情防控相關各項工作要求,強化衛生掃除和消毒措施。
三、全市所有市場經營戶及餐飲業經營者應提升疫情防控責任意識,從我做起,不採購、加工、銷售、存養、販運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四、全市所有市場經營戶及餐飲業經營者應強化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切實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台帳記錄等制度,保證食品安全,提倡不承辦大型聚餐。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五、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各市場(場所)開辦者要拒絕湖北車輛進入我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同時督促經營戶,暫停與湖北客商直接接觸,加強自我保護。
六、各類市場(場所)開辦者及經營者發現違法銷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違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時,及時撥打12315 進行舉報。查證屬實將依法獎勵!
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婁底市商務糧食局
婁底市林業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