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順法院聯合地方基層幹部、家族長輩成功調解一起贍養糾紛,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87歲高齡的余老雙目失明且行動不便,需人專職護理。余老育有兩子兩女,一直以來都生活在小兒子家中,並由其照顧生活起居,兩個女兒也時常回家探望。唯獨大兒子余老大雖與老人相鄰居住,卻甚少前來探望。考慮到小兒子常年護理自己無法外出務工掙錢,家庭經濟壓力增大,贍養老人又是子女共同的義務,余老遂訴至富順法院,要求四子女共同承擔贍養責任。
富順法院受理後,考慮到余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法官來到其家中察看情況。為保證信息的準確性,法官還特邀村組幹部到場。據了解,大兒子稱小時候未得到父親的關愛,年輕時便與父親分家,自己目前經濟也較困難,因此近年未履行贍養義務。
家事法官了解情況後當場進行法律宣傳,指出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不能以關愛有別、財產分割不均等緣由免除贍養義務。與此同時,村幹部及受邀的家族長輩也積極做余老大的思想工作,進行尊老、敬老情理感化。同時,法官列舉發生在身邊的案例等方式進行調解,最終在法官、村幹部、家族長輩的共同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余老在小兒子家生活,並由其護理,余老大每月出贍養費450元,兩女兒每月分別支付贍養費600元;余老今後的醫藥費等由四子女共同負擔。(記者 繆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