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銀行保險機構合計罰款333萬元
近日,銀監會公布了天津銀保監局開出的11張罰單,對包括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人壽、渤海人壽在內的8家銀行、保險相關機構以及名9名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罰,合計罰款333萬元。
柒財經旗下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梳理髮現,在11張罰單中,其中7張處罰對象為銀行及相關負責人,4家銀行合計罰款為250萬元;2張處罰對象為人壽保險公司,2家保險公司及相關負責人合計罰款為59萬元;其餘2張罰單分別給了一家保險銷售公司和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共被罰24萬元。此外,共有9人被給予警告處分。
具體來看,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存在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部分信貸資金回流借款人轉本行定期存款違法違規事實,依據相關管理辦法,天津銀保監局給予其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孫洋對此次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處以警告處分。
同日,光大銀行天津分行也收到1張罰單。光大銀行天津分行因存在信貸資金辦理定期存單、存單質押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為,天津銀保監局給予其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依據是《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銀監發〔2012〕3號)第一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
在收到罰單的保險機構中,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即「中國人壽」)天津分公司存在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行為,天津銀保監局給予其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齊寶華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劉津、王浩龍負有其它直接責任,3人均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1萬元、1萬元的罰款。
此外,另一家收到罰單的保險公司是渤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人壽」)天津分公司。據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了解,該公司存在編制虛假資料以及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兩項違法違規事實。
針對其編制虛假資料行為,天津銀保監局對渤海人壽天津分公司處以罰款3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傅宇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解佩新給予警告,並分別處罰款6萬元、3萬元。針對其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行為,被天津銀保分局給予警告處分,並罰款3萬元。
另外收到罰單的2家機構分別為北京瑞金恆邦保險銷售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金恆邦」)天津分公司和天津安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泰汽車」)。
其中,瑞金恆邦天津分公司因利用業務便利,以支付「諮詢服務費」的名義為榮沃公司牟取不正當利益,被天津銀保監局處以18萬元罰款。負責人郭剛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給予警告以及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而安泰汽車拒絕配合天津銀保監局檢查組開展現場檢查工作,以及拒絕向檢查人員提供保險兼業代理業務檔案、台帳、財務會計資料等材料,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天津銀保監局決定對其處以吊銷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來源: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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