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集中設置2個早夜市安置點,方便市民群眾生活

2019-08-09     萬寧市廣播電視台

早夜市攤點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一直是城市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早夜市無各種證照許可,占道經營,污染空氣,環境衛生不達標,不僅存在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隱患問題,還阻礙城市交通。針對我市存在的早夜市亂象,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經取締了多個違規私自設置的早夜市攤點。但也有市民認為沒有了早夜市,生活非常不方便。

為更好地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當前「雙創」形勢,把便民服務、保障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椰林灣大轉盤處、環市二西路等路段設置了兩個早夜市安置點,方便市民的同時也解決部分早夜市攤點被取締後經營者的生計問題。

「從市場角度看,早夜市的存在體現了市民群眾對生活便利性的需求;從民生就業看,每一個攤點背後都是一個家庭的生計;從早夜市發展軌跡看,它可以成為城市的特色風景、地標和文化。」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設置專門的早夜市安置點,無疑有利於保障早夜市的環境衛生和市場秩序。

據了解,萬城的早夜市安置點實行「誰經營、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經營者是早夜市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承擔所經營地點的環境衛生、經營秩序等全面責任。凡進入早夜市安置點經營的商販必須遵守有關早夜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嚴格限制在未經核准的範圍內進行經營,杜絕擅自改變場地性質、擴大占用場地面積及亂搭建任何建築物,同時需保持地點有序經營及周邊環境的整潔,必須合理設置垃圾收容器,不得向占用地點周圍排放污水、傾倒生活垃圾等。

即日起,各商販均可進駐早夜市安置點,早夜市安置點的經營時間為晚上8點至凌晨1點,經營品種限售賣食品成品,如椰子、清補涼,禁止露天炒作食品。每天經營結束後,經營者要及時撤除桌椅等物品,恢復原貌,做到人撤場清地凈,如遇有政府組織的大型活動等特殊時段需按照城市管理部門要求歇市。如違反規定,城市管理部門將依照《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監製:潘李智 陳明思

▍編輯:何子儀 彭楹

萬寧市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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