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電子監控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鯉城大隊將於2020年2月25日起對以下公路、城市道路、路口、路段啟用電子警察設備,對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駕駛時抽煙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在上述路段因交通違法行為被監控抓拍記錄的車輛,鯉城大隊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來源:泉州交警微發布
值班編輯 郭蔚
關於啟用電子監控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鯉城大隊將於2020年2月25日起對以下公路、城市道路、路口、路段啟用電子警察設備,對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駕駛時抽煙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在上述路段因交通違法行為被監控抓拍記錄的車輛,鯉城大隊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來源:泉州交警微發布
值班編輯 郭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