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之口【義大利】
「真理是對觀念而發生的。它之所以變為真,是被許多事件造成的。它的真實性實際上是個事件或過程,就是證實它本身的過程,就是它的證實過程,它的有效性就是使之生效的過程。」 ——詹姆士
在人類孜孜以求的「真、善、美」中,「真」始終是排在第一位的,有時甚至被認為是後兩者的前提與基礎。我們總想聽見「真話」,得知「真相」,揭開「真面目」,追求「真理」。
今天就聊一聊關於真理的一些事。
高中時,政治老師就教導我們「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可是,實踐真的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
其實除了馬克思主義的真理觀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真理觀。最主要的有三個:符合論(嚴格來講,馬克思主義真理觀就屬於符合論的範疇)、融貫論和效用論(即實用主義真理觀)。
想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是怎樣判斷一句話是對還是錯呢?最簡單的做法就是:用事實去驗證這句話,如果這句話符合事實,那麼它就是正確的,反之則反。其實這就是所謂的符合論,即觀念的真或假在於他是否與事實相符合。這種檢驗真理的標準看上去平淡無奇但無懈可擊,而且我們絕大部分生活經驗就是在符合論的反覆考驗下形成、並幫助我們應付生活難題的。
可是我們需要從哲學的角度來反思一下:這個符合論憑什麼能夠作為一個驗證真理的方法呢?
符合論之所以能被我們所信賴,是基於一個假設:真理關係是客觀存在的,即主觀和客觀是可以相符合的。
但是主觀與客觀真的能夠符合嗎?這個問題是一個「越想越不對」的問題。客觀事實與主觀意識根本就是不同質的東西,而我們知道兩個不同質的東西是無法作比較的——請你比較一下風和馬的關係:什麼時候一陣風和一匹馬是相符合的?你很容易發現風、馬、牛是不相及的,所以二者根本就沒有符合不符合的關係。
如果風和馬之間很難談得上符合,那客觀事實與主觀意識怎麼談符合關係呢?
當然了,我這裡是將主客觀的差異放大到了比較極端的情況,所以顯得有點像詭辯。我只不過是想說,符合論所依賴的「主客觀可以一致甚至吻合」是一個沒有根據的理想狀態。如果符合論是用來檢驗真理的,那麼這個前提就是它最大、最基本的真理,但可惜的是這個真理卻無法用符合論給予驗證。
其實除了上面的問題外,符合論還有一個尷尬的缺陷,那就是:我們永遠無法得到客觀事實,這就使得我們永遠無法得知自己的觀念是否符合事實。
這是怎麼回事呢?如君所見,事實每時每刻在我們身邊上演,我們眼睜睜的看著它們發生。但是我們要知道,進入我們眼裡、記在我們心中的那些事實,是已經經過感性處理、知性描述甚至理性分析的事實。我們眼裡、心裡、嘴裡所有的事實都是經過了好幾道主觀程序的東西,它們都是主觀化了的客觀事實,總之,它們早已不是純粹客觀的了。所謂符合論,就是拿著一些主觀觀念去對照一些主觀化了的「事實」,用後者去判斷前者的真假——這跟讓父親做法官審判兒子有什麼區別?
當然,看到這裡,可能又有人說我在吹毛求疵,因噎廢食,但是哲學本就如此。而且我只是想說,真理的獲得並不像符合論說的那麼簡單,有時候我們可能連判斷真理的標準——客觀事實都得不到(這也正是很多科學理論發生錯誤的原因)。
正是因為符合論對於主客觀的符合過分自信,所以引起了很多哲學家的不滿。於是就有人提出新的判斷真理的標準:融貫論。
為了避免符合論中主客觀異質性問題,融貫論很聰明地只講主觀,不講客觀。這樣就不用再費盡心思跨越主客觀之間的危險鴻溝了。
融貫論是怎麼說的呢?它認為真正的真理根本不需要經驗事實去驗證,它是天生正確的。是任何有理性的人都無法懷疑的,是自明的。比如我可以懷疑一切都不存在,但我卻無法懷疑「我正在懷疑『一切都不存在』」這件事,我可以懷疑我看到的這盆花是真花還是假花,但是我無法懷疑「我以為自己看到了一盆像花一樣的東西」。而這兩個確信無疑的東西都不是由經驗證實的,而且它們都與經驗沒有直接關係。
堅持融貫論的哲學家們主張一切真理都要從這些最確信無疑的基本真理出發推導出來,最終形成一個確信無疑的真理系統。這一系統中的真理不僅不會彼此矛盾,而且還會彼此證實。所以我們判斷一個新的觀念是否真實,只需要看它可不可以順利地和真理系統中的其他真理相融貫(即互相證實,而不是互相矛盾)就行了。
融貫論雖然避免了符合論主客關係的尷尬,但是它卻產生了新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就是:它失去了追求真理的初衷。我們人類追求真理最初就是為了用它來指導生活,以便我們在這個地球上順利生存,這就使得真理必須和客觀事實、和經驗產生聯繫。但是融貫論真理觀卻為了追求真理的純粹性,將經驗從理論中剔除了出去,只追求自明的真理(即不需要經驗驗證的真理)和真理之間的互證(即不需要用經驗證明)。既不需要經驗來證實,也不想為經驗服務。不可否認,如果操作得當,融貫論確實可以得到無可辯駁的真理,但是這些與經驗世界斷了聯繫的真理就算再真實,又有什麼意義呢?
其實,「與其它真理互相融貫」只能是一個觀念作為真理的必要條件,而不能被當作真理的充分條件。宗教神話就有一整套解釋萬物起源和世界運行的「真理系統」,每個神靈、每個故事都在神譜中有自己的位置,並且可以被其他神話故事印證,但是我們當然不會認為它們是真理。
符合論與融貫論都表現出很大的缺陷,問題到底出在了哪?是不是我們對真理的態度本身出了問題?
實用主義認為以前的真理觀之所以走進了死胡同,是因為我們把追求真理的活動當成了終極活動,既然是終極活動,當然就很難再找到一個對她進行判定的權威標準了。所以,我們不能把追求靜止的真理當做認識活動的目的,真理只是一個為了達到活動目的的工具或方法。既然只是一個方法,那麼真理就應該為人類活動的效用服務,而不是相反,這就是所謂的效用論。
既然真理是為活動效用服務的,而不同人、不同時代的活動目的是不同的、變化的。真理就不應該是絕對的、客觀的,它應該是相對的(不同的人、不同的活動就有不同的真理)、動態可變的(活動目的變了,真理也應該變)。
總之,有用的就是真理。
這樣一個真理觀總是讓人感覺不舒服,但是到底是哪裡不舒服呢?
在實用主義理論中,有一個東西是居於真理之上的,那就是人類活動的效用,也就是「目的的實現與否」——我們用它來判斷一個觀念正確與否。
這就意味著,我們的活動目的本身是不接受任何正確性審判的。
敢這樣嗎?
站在效用論的立場上,對於一個心思縝密的罪犯來講,他滴水不漏的作案手法和逃跑路線規劃就是真理;對於希特勒來講,發動一次又一次成功的閃擊戰,保證自己的戰爭機器順利運轉就是真理;對於東條英機來講,不擇手段成功占領中國就是真理。
在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懲戒下,我們尚且滋生出如此孽障,何況在不受任何監視和審判的情況下?
就像我們永遠無法企及終極真理一樣,我們可能永遠無法得到一個十全十美的真理判斷標準。但是只要我們沒有停止討論,沒有停止對真理的追求,我們就無愧於人性的偉大與悲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