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國有?河北隆堯12農民的口糧田去哪兒了?

2019-10-29     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

(原標題:《隆堯農民追地記》)

如果從斷交租金的2016年算起,河北省隆堯縣堯北里村12個農民苦尋48.68畝口糧田已近4年。

4年間,為了追回屬於自己的土地,12個農民堵過門,告過狀,打過官司,但都功虧一簣。於是,他們選擇坐地死守,即便已經得知當地法院要對該宗土地進行司法拍賣,他們還是堅持不予配合的理由:「土地是我們的命,租就租,征就征,哪有不明不白『被國有』的道理?」

隆堯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副科級幹部向《民生周刊》記者坦言,本世紀前10年,當地為了發展縣域經濟,號召各部門、各鄉鎮不惜餘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千方百計留住投資開發企業。只要項目可以落地,就要給地、給政策,因此造成了一系列問題。

這當中,以建設項目未批先建和項目用地違規審批問題最為突出。

租地與地租

2006年11月初,堯北里村村委會來了兩位鎮里介紹的投資商。來者說,想從村裡租50畝土地建廠房,並且已經看好了一個可以建設工廠的地塊。

時任堯北里村村幹部告訴他們,土地都在村民自己手裡,需要村裡和村民商量後再定,建議其一周之後再來。

來人走後,村幹部便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和該地塊有權屬關係的村民,讓其自行決定。最終,有12個村民願意將自己的土地出租。一周之後,此前來過的投資客再次到來,村幹部說12個村民的地加在一起只有48畝多。

對方表示沒問題,希望儘快簽訂租地協議。

當月18日,堯北里村村委會作為甲方,代表12個村民與乙方河北沃土生態肥業有限公司簽訂了租地協議書。根據協議,該地塊東至隆堯縣變電站,西鄰堯北里,南至隆昔線,北鄰郭園耕地,總面積48.68畝。

關於租地年限與租金,協議約定: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36年12月,共計30年;乙方按每年每畝1000元的標準付給甲方,以後每一年的租金要在同年的2月底前付清。

協議在補充條款中還特別約定:如果乙方沒有能力付地租,那麼,乙方必須恢復原地貌或以乙方房產、機器歸村民所有作為恢復費用。

2007年4月,沃土公司在租用來的48.68畝土地上打下了第一排地基,同年年底便進入試生產階段。

此後,每年元旦後或者春節前,沃土公司均會通過當地農村信用社,將用地租金打到村民帳戶上,直至2015年。

2016年春節前,有村民去信用社取當年的地租,發現款項並未到帳,詢問其他村民也說沒收到。於是,12個村民來到沃土公司問個究竟。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資金鍊出了問題,但絕對不會拖欠大家的租金,春節後一定足額付清。

然而,對方卻食言了。2016年的地租,堯北里村12個農民一整年都沒有拿到手。2017年1月23日,村民們便以堵門方式索要租金。

沃土公司負責人當即出具一份保證書,保證2016年度的用地租金在2017年2月28日前結清。

2017年3月1日,有村民發現,沃土公司負責人的電話打不通了。

12個農民苦尋自己48.68畝口糧田已近4年。圖/鄭旭

口糧田「被國有」?

事後,有村民了解到,沃土公司負責人因涉嫌非法吸儲已被公安機關採取措施。

不僅如此,該公司還背負了巨額債務,已有多名債權人向法院主張債權,公司已經向法院遞交破產清算申請。

經商議,堯北里村12個村民一致決定追回自己的土地,但前提是,解除10餘年前簽訂的那份租地協議。

2017年6月,堯北里村村委會代表12個村民將沃土公司訴至隆堯縣人民法院,訴求是判令沃土公司返還土地、恢復地貌。

但是,法庭上,沃土公司卻稱,訴爭的48.68畝土地是通過招拍掛的合法形式依法取得的。

隆堯縣人民法院審理時查明:2008年3月21日,訴爭土地就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2010年土地使用權利人變更為沃土公司,而且已經被土地使用權利人抵押給銀行用於貸款。

由此,12個村民的心理防線瞬間崩潰,法院所查明的這些事實對他們而言如晴天霹靂,一些村民還開始突擊學習土地徵收方面的法律法規。

村民們認為,如果政府在租地協議簽署的第二年就給公司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公司向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為什麼還要繼續向我們交租金?這豈不是冤大頭?企業會這麼幹嗎?」

「如果農地要被征為國有,基本的程序是要先徵得村民本人同意,而後支付相應的補償,並有明確的安置方案。這些程序明明都沒有進行,我們48.68畝口糧田怎麼就『被國有』了呢?」

「會不會是政府有關部門與企業聯手,用『以租代征』的形式使這宗農地變了性質?」一位當地法律人士如此猜測。

「以租代征」是一類隱蔽性很強的農村土地違法行為,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規避依法進行征地補償和安置,規避履行耕地占補平衡法定義務,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非法出讓轉讓和出租農村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

「在『以租代征』的案件中,官商勾結的事情時有發生,開發商拿著農民簽下的同意租用協議,私自辦理了征地審批。其結果是,不但農民沒有得到征地安置補償等費用,甚至土地都已經不是村民的了。」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主任、征地拆遷律師團隊首席律師王有銀告訴《民生周刊》記者。

民告官或受干擾

既然沃土公司所持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是隆堯縣政府頒發的,那麼,要想追回屬於自己的土地,村民們認為「非民告官所不能」,必須通過法院依法撤銷沃土公司所持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2017年8月初,堯北里村12個村民將隆堯縣政府作為被告,向邢台市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後該案被指定給南宮市人民法院審理。

有證據顯示,就在南宮市人民法院審理原告12個村民訴被告隆堯縣人民政府、第三人沃土公司土地行政登記糾紛案期間,12個村民向法院提起了撤訴申請,審理法院予以准許。

既然認為可以通過一場行政訴訟追回屬於自己的土地,而且已經進入法定程序,那麼,作為原告的12個村民因何撤訴呢?

對此,12個村民中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他們當時委託邢台本地的律師代理該案,申請撤訴是律師的建議,原因是自己壓力比較大。

另一種說法是,鄉鎮讓村委會幹部給村民做工作,如果撤訴,什麼事都可以商量解決。

《民生周刊》記者分別聯繫了這兩種說法所涉及的當事人,前者電話始終無人接聽,後者則否認左右過村民。

儘管如此,村民說他們撤訴後鄉鎮曾派幹部到村裡了解情況,可後來還是不了了之。

人去樓空、無人值守的沃土公司即將被拍賣。圖/鄭旭

神秘的133萬元

如前文所述,因沃土公司負責人涉案、公司債台高築,2017年3月1日,隆堯縣人民法院受理沃土公司破產清算申請。

「在清算過程中我們發現,該公司剩下的最有價值的就是這宗土地。」隆堯縣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

在村民的引領下,《民生周刊》記者走進已經人去樓空、無人值守的沃土公司,除了破舊的廠房和幾台銹跡斑斑的小型生產設備,未見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即便如此,只要一發現有陌生人進入該公司,村民們就會上前盤問。如果確定來人是競拍者,村民們就會用最強硬的口吻告訴對方:「沃土公司的土地是從村裡騙走的,地是村民的口糧田!」

「我們很同情這些村民,也理解他們的感受,但拍賣是法定程序,法院也只能按程序往前進行。」前述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能做的只有協調各方面力量來化解矛盾。

在他看來,現在的焦點問題是村民想要地還是想要錢。如果要地,就必須通過司法程序,將沃土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撤銷。如果村民贏了,拍賣即刻終止;如果輸了,有關方面就要以人民為中心,考慮是否可以給村民一些經濟補償。

「作為法院,我們的考慮是競拍成交後,商請拿到地的一方拿出一部分錢補給老百姓。但這個方案可不可行,還有待觀察。」受訪法院工作人員說。

「我們並不是不支持法院的工作,只是10多年過去了,想要讓租出去的土地再回到原來的狀態已經不現實。如果能按現在的征地地價給我們合理補償,我們是能接受的。」一位村民說。

採訪中,有知情者向記者透露,實際上早在10年前,沃土公司已經拿出133萬元補償12個村民,但村民分文未見。這筆錢究竟去哪裡了?

對於這一信息,記者向隆堯縣國土部門進行了求證。經查,確實有一筆數額相等的款項通過國土部門交到了縣財政。

「如果真有這筆錢,那麼,縣裡會轉到鎮里,鎮里再轉到我們村集體帳戶上。我查過村裡2005年以後的帳,確實沒有這筆錢。」堯北里村村委會會計稱。

「那就讓村民向紀委反映吧,反正鎮里不知道這事。」隆堯縣隆堯鎮一幹部建議。

追地還是追錢?當知道133萬補償款不知去向後,堯北里村12個農民集體沉默了。對於此事,《民生周刊》將持續關注。

( 《民生周刊》記者 鄭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lhjDFm4BMH2_cNUgPDc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