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男子反殺入室行兇者,被訴防衛過當,網友:就怕劇情會反轉

2020-01-15     排頭觀察

最近,"煙台男子持刀反抗致1死3傷"一案引發社會關注,正當防衛再次成為熱議的話題。

此案發生在煙台。起因是張某惠與宋立英的電話爭吵,張某惠一時衝動,集結8人,帶著軍刺等管制刀具來到宋立英家,並與宋立英及其司機王曉波發生激烈鬥毆。結果造成宋立英受輕傷,而張某惠一行人中有2人重傷,1人輕傷,1人搶救無效後死亡。

煙台市芝罘區法院一審、二審均認為宋立英、王曉波二人防衛過當,應當負刑責,遂判定衝突雙方都以故意傷害罪獲刑。

被羈押的第一天起,宋立英就堅稱自己無罪,是正當防衛。理由是:對方人多勢眾且帶著兇器,而自己當時處境堪憂,岳父岳母、妻子、幼子都在家。滿屋子都是老弱婦孺,自己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遭受迫害。

今年1月份,宋立英家屬受其委託,來到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申訴狀,請求認定宋立英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記者獲悉,該院已接收申訴材料,最快一個月內會決定,是否立案重審。目前宋立英仍在監獄服刑。煙台中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無論最終是否重新立案,都會如實告知申訴人。

宋立英的行為系正當防衛並無爭議,爭議點在於其行為是否構成防衛過當。有人認為,致1死3傷,對比宋立英輕傷、王曉波無損傷的損害後果,宋立英二人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因此構成防衛過當。

還有人認為,是張某惠等人首先挑起事端,且帶著武器半夜私闖民宅,其行為已屬於不法侵害,宋立英、王曉波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固構成正當防衛。

我們處在一個法制社會,每個人的生命、財產等權利都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神聖不可侵犯。宋立英一家老小的身家性命,都被對方威脅著,他們的生死可能就在一線之間。為了活命,才奮起反抗,這個時候,人是比較衝動的,根本就無法去權衡傷人的程度,因此,不能對反殺者的防衛行為的強度過於苛求。

這點正如宋立英的申訴律師所說,生死存亡之際,讓他們精確防衛是強人所難。難道非要等到受威脅的一方,全家人被砍死了,才算是正當防衛嗎?如果僅僅是因為造成了1死3傷的結果,就認定是防衛過當,那未免也太有失偏妥了。

當然,宋立英到底是不是正當防衛,不是你我說了算,要看法律。我們要說的是,出於人性的角度,宋立英做錯了嗎?沒有吧。對方大半夜登堂入室,顯然不是來喝茶的,而是行兇的,這就意味著雙方之間,勢必要有一場惡鬥。對方人多勢眾,宋立英為保護家人和孩子奮力反抗,有錯嗎?難道只能束手被砍嗎?

最近這兩年來,關於正當防衛無責的案例,越來越多,這是法律不斷完善的結果,也是司法理念越來越開明、公正的體現。不管怎樣,此事都將在一段時間內,受到輿論的關注。我們靜待結果,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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