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晚上,4歲男童樂樂(化名)在南寧的一家親子餐吧碰上了可怕的事情,一名壯年男子竟然將他單手提起,並甩飛出去好幾米。
周圍的人都驚呆了
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趕緊來看看當時的監控畫面
只見畫面中
一名白衣男子徑直走向兒童玩樂區
隨後用單手粗暴地提起一名男孩
轉身後就像打保齡球一般
將男孩甩飛出去好幾米
整個過程不到10秒鐘
(樂樂)他當時應該是在跟小朋友搶玩具吧,對方家長就直接衝進去,把我孩子從那個城堡裡面丟出來,扔在地上。——樂樂母親 王女士
據樂樂母親說
自己孩子被甩飛後面部朝下
在地墊上滑行了一段
稍後樂樂翻身坐起
揉著右手腕部哭泣
孩子的手臂、耳朵受傷明顯
因為是頭部先著地
還要去醫院檢查有沒有造成腦震盪
事發後那名白衣男子從城堡內
又拉出了另外一名幼童
應該就是他自己的孩子
然後男子貌似衝著樂樂又說了幾句話後
才離開了現場
樂樂媽媽事發時正在外面買奶茶
所以沒有見到當時的一幕
事後通過監控視頻
她看到自己孩子的遭遇
又看到男子揚長而去
既心疼又憤怒
我的小孩被別人扔在地上,坐在地上哭的時候,工作人員沒有任何一個人過去安撫他。別的小孩的家長,看見我兒子太可憐了,才過去抱他的。——樂樂母親 王女士
對於樂樂母親的質疑
該餐吧負責人吳先生表示
當時店裡的員工的確沒有能力去阻止
餐吧負責人吳先生:我們店裡面都是姑娘啊,你想像一下,如果是你老婆,你老婆會去制止嗎?對方那麼高,那麼壯一個人,是嗎?都嚇怕了。
待到眾人報警時
男子早已離開了現場,去向不明
目前轄區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
晚上把他(樂樂)抱出來就一直不講話,一兩個小時以後他應該是緩過來了,然後他立馬問我,他說媽媽,為什麼那個叔叔要打我?——樂樂母親 王女士
那麼誰應該為事件擔責呢?
律師認為
雖然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但經營場所也有義務
為顧客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
此事件中
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制止傷害
或協助報警、送醫
並採取一定的措施阻止施暴男子離開現場
而根據相關法律
施暴男子將承擔事件的主要責任
廣西冠益律師事務所律師 雷水娟:賠償責任可能就是涉及到醫療費,或者是精神損失費。
來源:廣西新聞頻道 廣州日報
編輯:史瑋 校對:楊雅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