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原告鄧江修訴被告郭成拴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16)豫0581民初4196號民事調解:一、被告郭成拴借原告32300元,在調解書生效時給付原告鄧江修5000元,2016年12月30日前給付原告鄧江修7300元;二、剩餘20000元被告郭成拴於2017年5月30日前給付原告10000元,在2017年10月30日前給付原告10000元為清。法律文書生效後,郭成拴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鄧江修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郭成拴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失信被執行人:郭成拴
性別:男
年齡:56歲
身份證號:410521196309064516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城關鎮太行路
立案時間:2019年1月10日
執行案號:(2019)豫0581執219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6)豫0581民初4196民事調解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143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2)6162003
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