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話:教師不得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2019-08-04   平原晚報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國家層面指導未來十餘年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的一個重要文件。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醫務人員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吸煙,並勸導、幫助患者戒煙;教師不得當著學生的面吸煙。把各級黨政機關建設成無煙機關。

《意見》提出,將開展15個重大專項行動,包括:健康知識普及、控煙、心理健康促進、全面健身、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等。

而這其中關於控煙的表述頗有看點:

實施控煙行動。吸煙嚴重危害人民健康。推動個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煙和二手煙暴露的嚴重危害。

鼓勵領導幹部、醫務人員和教師發揮控煙引領作用。把各級黨政機關建設成無煙機關。研究利用稅收、價格調節等綜合手段,提高控煙成效。完善捲菸包裝煙草危害警示內容和形式。

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無煙法規保護的人口比例分別達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01

鼓勵領導幹部、醫務人員和教師發揮控煙引領作用

在控煙行動中,如何讓領導幹部、醫務人員和教師發揮引領作用?

伴隨《意見》發布的《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以下簡稱《健康中國行動》)做出了回答:

領導幹部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起模範帶頭作用,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

醫務人員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吸煙,並勸導、幫助患者戒煙;

教師不得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02

把各級黨政機關建設成無煙機關

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曾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

各級領導幹部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運輸工具等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在其他有禁止吸煙標識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

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公務活動承辦單位不得提供煙草製品,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要嚴格監督管理,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

03

研究利用稅收、價格調節等綜合手段,提高控煙成效

《健康中國行動》中提到,研究推進採取稅收、價格調節等綜合手段,提高控煙成效,並且明確該部分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煙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如此一來,煙草價格勢必受到影響。

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表示:價格和稅收的槓桿,是國際上通行的成功經驗。調整價格對於高收入人群來講可能影響不是特別大,但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特別大,因為他們的購買力較低,這對控制青少年吸煙很有效果。

04

行動目標

到2022年和2030年, 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分別低於24.5%和20%;全面無煙法規保護的人口比例分別達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把各級黨政機關建設成無煙機關,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全面禁煙;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的商家、發布煙草廣告的企業和商家,納入社會誠信體系「黑名單」,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早在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和衛生部辦公廳就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教師在學校的禁煙活動中應以身作則、帶頭戒煙,通過自身的戒煙,教育、帶動學生自覺抵制煙草的誘惑。學校應積極倡導和幫助吸煙的教職員工戒煙,摒棄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2011年,北京大學在校園網公布了《北京大學創建無煙校園若干規定(試行)》。規定要求,倡議全校全面禁煙,在校園內禁止售煙。

校內嚴禁煙草廣告

北京大學在《北京大學創建無煙校園若干規定(試行)》中明確規定,校園內超市、小賣部等商業場所不得出售煙草製品,校園內不得張貼或設置煙草廣告。

屢次違規者不評優

學校各級行政部門、各院(系、所、中心)和其他部門以及全體教職員工、學生和其他人員,都要將「禁止在學校內辦公區、公共場所等所有非吸煙區吸煙」作為參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必要考核條件。

設專門督導小組

為保證制度實施,北大還設立控煙監督員。

看完這些與控煙行動的相關要求和北大的「無煙校園」行動,你有什麼想法?快在留言中告訴小編吧!

文章來源|河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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