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催眠表演為了能更大地表現催眠的神奇性,須用最短的時間使個案達到深度催眠,因為觀眾沒有耐心去看長達半小時或更長時間的催眠過程,讓個案馬上進入催眠狀態及在催眠後的神奇現象才是他們最感興趣的,這就導致了快速催眠與瞬間催眠術的產生。
使個案儘快達到催眠狀態通常需要個案的主動配合,否則可能導致催眠失敗,快速催眠更適用於催眠感受性較強者,對催眠要求較為迫切的人或經過幾次成功的催眠者。
其實瞬間催眠術是一種專業術語,用於心理學。快速催眠術有時也叫瞬間催眠術,是指在極短的時間內使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但還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瞬間催眠。
在極短的時間內使個人進入催眠狀態則稱為「快速催眠」,通常在三分鐘以內。而在三十秒鐘內使個人進入催眠狀態的則稱之為「瞬間催眠」,比較理想的時間應在十秒鐘左右。
大多數人認為,催眠能否成功,主要應該看催眠師的技藝如何,認為催眠師在這裡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事實上一個人的催眠能否成功其關鍵因素除了催眠師本身的經驗及技藝外,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共同的信任,在某個層面上而言,催眠師本身應該具備快速與個案建立親和感的能力,被催眠者是否具有高度的受暗示性(可催眠性),也應該是決定催眠進入何種深度的重要關鍵。 然而深度不一定能夠決定一切,多數的催眠在一級及二級左右深度就可做到,那樣的狀態下,被催眠者十分的清醒,多數的被催眠者僅是感覺自己閉上眼睛而已,並感覺不到跟清醒中有太多的不同。 事實上,每個人都具備被催眠的能力,卻又因為每個人的狀態各不相同,所以進入催眠的速度及深度以及接受催眠的建議也都各不相同。 其實人類每天都活在自我暗示或他人暗示之中,這種受暗示性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天都在進行著,只不過一般人接受到暗示也不以為意,就像是我們在看電視時,看到的廣告一樣。只不過平日的接受的程度沒有那麼高罷了。有些具有高度的受暗示性(可催眠性)的人,可以非常容易的被催眠師用暗示的方法進行催眠,這些人不僅容易受到別人的暗示而進入催眠狀態,進行自我催眠的能力也會很強,事實上每個人都可以進行自我催眠,人類的每一個想法及意識都可以算是一種自我催眠。高度的受暗示性(可催眠性)可以被看作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屬性(天賦),然而也可以經過專業後天的開發。
每個人都有受暗示性(可催眠性),只不過程度不同。一般來說這種可受暗示性的程度是相對穩定的,但據說也受年齡的影響。一般認為在兒童時期較高,在青少年時期達到最高,之後隨著年齡增長逐漸下降。有證據表明這種可催眠性是受遺傳影響的,但同人格,個性都沒有直接的關係。據說這種可催眠性也可以通過訓練而進行強化。有學者認為感覺剝奪也可以使可催眠性有所改變,但改變不會很大。 可催眠性與人的性格有關係,一般來說想像力較豐富的人他們的受暗示性會比較高一些,而批審性較強的人他們的的受暗示性會比較低一些。 最重要是被催眠者的意願,即使他對暗示的感受性高,但如果沒有意願的話,是進入不了催眠狀態的。
大多數是使被催眠者完全放鬆,然後再使用暗示的方法對被催眠者進行催眠,包括言語的暗示、環境的暗示等。
言語暗示是用言語的形式,將一些暗示的信息傳達給被催眠者。如對被催眠者說:「你現在置身在一個非常幽靜的森林裡。」
環境暗示是讓被催眠者處在一個適合催眠、有助於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場所,如室內燈光的光線、室內的音樂、室內的陳設等。但亦可以在緊張和嘈雜的地方進行。
多數在電影里出現的彈手指聲為催眠開局,是因彈手指聲音能夠對腦波產生一種提醒與暗示。
而瞬間催眠已基本上脫離了普通的催眠誘導方式,可以不需要個案的主動配合,在2000年左右社會上流傳的拍肩法,犯罪分子就利用了瞬間催眠術控制了人的潛意識。目前國內嘗試的握手法也屬此類。
需要注意的是:瞬間催眠會對個案造成驚嚇,在對個案產生一定的心理影響,在做催眠治療時儘可能不要使用,特別對PTSD和神經症的治療過程中更為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