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在漣源駕駛摩托車要注意了

2019-07-16     婁底在看

漣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於在全市開展摩托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涉摩托車(電動車)交通事故的發生,優化全市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漣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自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整治

摩托車(電動車)無牌無證、不按規定懸掛號牌、故意遮擋號牌或污損號牌、酒後駕駛(醉酒駕駛)、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掉頭、亂停亂放、不按規定檢驗、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投保交通事故強制險等其他違法行為。

對於上述查處的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二、提醒提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各位摩托車、電動車車主和駕駛人主動辦理相關法定手續,拆除非法加裝的傘具,駕乘人員自覺配戴安全頭盔等。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和維護好全市道路交通環境。在專項行動期間,對以辱罵、誹謗及暴力、威脅的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將堅決依法嚴處。

特此通告。

漣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7月10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jwY-XGwBUcHTFCnfaMX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