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
以下為通報原文:
2019年10月12日18時許,孫某(男,55歲,漢族) 為泄私憤,損壞沂源縣縣城勝利路兩側懸掛國旗十面及兩側標語牌兩面。案發後縣公安局立即展開調查,15 日上午,民警在孫某家中將其抓獲,經訊問,孫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侮辱國旗罪已被縣公安局採取強制措施。《中國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九條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在此,警方提醒廣大網友,國旗、國徽、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著國家的主權和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毎一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
來源:沂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