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部分
暫緩經營企業和單位
有序復工復產復市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市指揮部會議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有力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決定有序推進部分暫緩經營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復市。各區市縣(先導區)在做好暫緩經營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復市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全面檢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可有序組織相關企業和單位開放經營,並要加強復工復產復市後的檢查和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放範圍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棋牌室、遊藝廳、公共文化館(站)、社區活動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舞廳、歌廳(KTV)、室內景區等場所可有序恢復開放。
二、基本防控措施
1.各企業和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科學充足配備防控物資和用品,做到防控措施清、處置流程明,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2. 各企業和單位須申領大連健康碼專屬碼,對進入人員實行14日行程查詢和掃健康碼准入管理。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重點地區來連人員,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一律不准進入。
3.各企業和單位須對進入人員進行測溫,測溫結果高於37.3℃或有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身體不適的人員不得進入並提示其到醫院就診,視情及時啟動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信息要及時向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
4. 各企業和單位要保證營業場所的通風換氣,每1.5小時通風30分鐘;使用空調通風系統的場所要按照國務院應對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傳發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嚴格落實關於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及清洗消毒等各項措施和要求。
5.各企業和單位要嚴格落實經營場所和設施消毒標準、次數、範圍等要求,加強消毒。加強垃圾箱清潔、消毒處理,按要求及時收集並清運垃圾。
6. 各企業和單位應採取預約制服務,按規範控制場所內人員數量,減少人員逗留時間,避免人員密切接觸。服務人員和顧客均要佩戴口罩。
7.各企業和單位須嚴格本企業和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做好員工健康監測,窗口服務工作人員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並對健康狀況進行公示;教育員工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場所,清楚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
8.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密閉空間達不到通風要求,不具備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基本保障的不得開業;開業後經檢查發現達不到基本要求且整改不力的,責令停業整改。
三、有關要求
1.各行業管理部門要落實行業管理責任,按照各行業開放的工作規範要求,監督檢查各地區執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等情況;各企業和單位所在地政府承擔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復工經營企業和單位的監管;各企業和單位承擔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經營場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按照所屬行業工作規範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玩忽職守、履責失當而造成疫情傳播,將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2.各地區要做好上述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復市的組織工作,在確認相關企業和單位具備開放條件的情況下,允許其開放;要明確指定本地區的監管責任部門,對所屬企業和單位執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進行監督管理,對屬於負面清單管理的企業和單位要責令停業整改。各地區確定的監管責任部門情況需報至市指揮部復工復產組。
附件:
1.大連市文化市場經營場所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2.大連市公共文化館(站)、社區活動場所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3.大連市旅遊景區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4.大連市劇場經營場所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5.員工健康信息表(模板)
6.復工復產經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模板)
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
2020年5月3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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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文化市場經營場所
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文化和旅遊部下發的《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相關要求,指導文化市場經營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歌廳、舞廳、遊藝遊戲廳>、棋牌室)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經營,做好復工復產管理,特制定本規範。
一、落實工作責任
1.市文旅局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歌廳
2.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政府承擔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轄區內文化市場經營企業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和復工復產工作進行監管;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加強對文化市場經營場所巡查督導,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各文化市場經營企業承擔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建立防控工作責任體系,成立疫情防控小組,明確職責分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和演練,確保安全。
二、場所管理
1.配備防護物資。應當配備測溫設備、口罩、手套、洗手液、醫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濕巾等防護物資,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
2.設立隔離觀察區域。隔離觀察區應相對獨立,用於出現可疑症狀的員工或顧客就診期間,與就診人員同住、同食或同一密閉工作環境的接觸者,進行暫時隔離觀察使用,等待醫療機構排查結果。
3.設置防疫衛生專崗。負責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並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做到有據可查、有跡可循。各場所工作人員要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前應洗手、消毒。
4.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通過LED螢幕滾動播放相關視頻、標語,張貼和擺放宣傳畫等方式,及時發布疫情風險預警信息,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疫情防控知識,引導顧客及員工加強疫情防範意識。
5.排查消防隱患。場所恢復營業前應當自我排查火災等消防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即整改。
6.加強場所通風。經營場所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密閉場所要保證空調系統運轉正常,關閉迴風系統,採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輸入,至少每1.5小時輸送新風30分鐘。場所每天開業前和閉店後,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當提前和延後運行1小時。使用空調通風系統的場所,要按照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執行。
7.堅持清潔消毒。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台、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每日定時進行3次擦拭消毒,已消毒區域張貼「本區域已消毒」標識。要單獨設立、明確標識廢棄口罩回收桶,廢棄口罩應做到日產日清。場所要對顧客使用過的設施設備做到「一客一消毒」,特別是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顧客使用過的顯示器、鍵盤、耳機、滑鼠、座椅、桌面等;歌廳(KTV)場所顧客使用過的麥克風、點歌按鈕、螢幕、座位桌台等;遊藝遊戲廳場所顧客使用過的按鍵、搖杆、代幣等,要進行擦拭消毒。
8.嚴格營業時間。疫情防控期間,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歌廳
三、顧客管理
1.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顧客要佩戴口罩、測溫、掃碼、查卡進入,實行14日行程查詢、掃健康碼及測溫准入管理。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重點地區來連人員,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一律不准進入;健康碼為黃色和紅色以及體溫高於37.3℃或有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身體不適人員,一律不得入內,並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離或者及時到醫院就診,信息要及時向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登記處應配備消毒用品,登記後進行手消毒,正確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內。
2.實施預約錯峰限流限時措施。顧客要採取預約、錯峰入場,場所內駐留時間不得超過1.5小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歌廳
3.建立值守制度。經營場所安排專人監督場所的員工和顧客遵守防疫要求,及時對顧客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四、職工管理
1.公示職工健康證明。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年齡和照片,職工復工前14天的健康狀況等內容。窗口工作人員,體溫正常且健康碼呈綠色,上崗前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方可上崗。關注重點地區來連人員,重點地區來連職工按相關規定執行。
2.建立職工體溫監測台帳,每天落實上班時、午休後體溫監測制度,記錄每名職工體溫狀況。發現有發熱、感冒、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就醫。
3.職工佩戴口罩上崗,及時更換口罩,勤洗手,保持好個人衛生。
4.開展應急演練及處置工作。企業要備足防疫物資,做好職工復工復產上崗培訓工作,制定並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現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5. 減少職工聚集。加強職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減少召開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參會人員科學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距離。
五、負面清單管理
符合下述任一條的經營場所不得開業,業已開業的應停業整改。
1.法人或主要負責人不了解防控責任,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或各操作環節上無具體責任人,未落實疫情監測和防控機制,各項防控措施不到位。
2.未落實顧客「一碼一卡」查驗制度及體溫檢測工作要求;未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流規模和密度,人員之間不能保持安全距離(1米)。
3.場所內未配備消毒和測溫沒備,一次性口罩準備不足,無防控宣傳提示等。
4.未設置防疫衛生專崗,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不嚴格不徹底,未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
5.企業未建立員工健康信息檔案,員工進入場所前未測量體溫並記錄。
6.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較差,不能達到通風換新風要求;未定期對空調設備送風口、迴風口進行消毒。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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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公共文化館(站)、
社區活動場所
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文化和旅遊部下發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工作指南》相關要求,指導公共文化館(站)、社區活動場所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開放,做好復工復產管理,特制定本規範。
一、落實工作責任
1.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公共文化館(站)的行業管理,市民政局負責社區活動場所的行業管理。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及復工復產指導工作。
2.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政府承擔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轄區內文化館(站)、社區活動場所的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和復工復產工作進行監管;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民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加強對文化館(站)、社區活動場所的巡查督導,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各文化館(站)、社區活動場所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防控工作責任體系,明確職責分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和演練,確保安全。
二、場所管理
1.配備防護物資。應當配備測溫設備、口罩、手套、洗手液、醫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濕巾等防護物資,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於進出場館的群眾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
2.設立隔離觀察區域。隔離觀察區應相對獨立,用於出現可疑症狀的員工或群眾就診期間,與就診人員同住、同食或同一密閉工作環境的接觸者,進行暫時隔離觀察使用,等待醫療機構排查結果。
3.設置防疫衛生專崗。負責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並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做到有據可查、有跡可循。各場所工作人員要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前應洗手、消毒。
4.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通過LED螢幕滾動播放相關視頻、標語,張貼和擺放宣傳畫等方式,及時發布疫情風險預警信息,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疫情防控知識,引導消費者及員工加強疫情防範意識。
5.排查消防隱患。場所恢復營業前應當自我排查火災等消防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即整改。
6.加強場所通風。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文化館(站)要保證空調系統運轉正常,關閉迴風系統,採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輸入,至少每1.5小時輸送新風30分鐘。場所每天開業前和閉店後,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當提前和延後運行1小時。使用空調通風系統的場所,要按照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執行。
7.堅持清潔消毒。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台、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每日定時進行3次擦拭消毒,已消毒區域張貼「本區域已消毒」標識。要單獨設立、明確標識廢棄口罩回收桶,廢棄口罩應做到日產日清。要單獨設立、明確標識廢棄口罩回收桶。進出場館的群眾所使用設施設備、器材、道具等均要做到定期消毒。
8.分區域分項目恢復開放服務。在堅持預防為主、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按照各自館舍場地規模、教室(活動室)數量、面積、通風能力實際,通過預約方式可安排小規模排(演)練、輔導等活動。
9.積極開展線上服務。充分利用線上服務平台,通過網上演出、展覽、培訓、輔導等方式,豐富線上服務項目和內容,為群眾提供優質公共數字文化服務。
三、進館群眾管理
1.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進入場館的群眾要佩戴口罩、測溫、掃碼、查卡進入,實行14日行程查詢、掃健康碼及測溫准入管理。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到過重點地區,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一律不准進入;健康碼為黃色和紅色以及體溫高於37.3℃或有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身體不適人員,一律不得入內,並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離或者及時到醫院就診,信息要及時向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登記處應配備消毒用品,登記後進行手消毒,正確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內。
2.實施預約錯峰限流措施。進入場館的群眾要採取預約、錯峰入場。在場所內駐留時間不得超過1.5小時,場館接納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接待人數的50%。工作人員與進入場館的群眾,相互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直接接觸。
3.建立值守制度。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館的員工和群眾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進入場館的群眾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四、職工管理
1.公示職工健康證明。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年齡和照片,職工復工前14天的健康狀況等內容。窗口工作人員,體溫正常且健康碼呈綠色,上崗前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方可上崗。關注重點地區來連人員,重點地區來連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2.建立職工體溫監測台帳,每天落實上班時、午休後體溫監測制度,記錄每名職工體溫狀況。發現有發熱、感冒、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的職工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就醫。
3.職工佩戴口罩上崗,及時更換口罩,勤洗手,保持好個人衛生。
4.開展應急演練及處置工作。單位要備足防疫物資,做好職工復工復產上崗培訓工作,制定並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現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5. 減少職工聚集。加強職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減少召開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參會人員科學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距離。
五、負面清單管理
符合下述任一條的場所不得開業,業已開業的應停業整改。
1.法人或主要負責人不了解防控責任,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或各操作環節上無具體責任人,未落實疫情監測和防控機制,各項防控措施不到位。
2.未落實群眾「一碼一卡」查驗制度及體溫檢測工作要求;未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流規模和密度,人員之間不能保持安全距離(1米)。
3.場所內未配備消毒和測溫沒備,一次性口罩準備不足,無防控宣傳提示等。
4.未設置防疫衛生專崗,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不嚴格不徹底,未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
5.企業未建立員工健康信息檔案,員工進入場所前未測量體溫並記錄。
6.場所環境衛生較差,不能達到通風換新風要求;未定期對空調設備送風口、迴風口進行消毒。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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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旅遊景區
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及文化和旅遊部下發的《關於做好旅遊景區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開放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指導旅遊景區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經營,做好復工復產管理,特制定本規範。
一、落實工作責任
1.市文旅局負責A級旅遊景區的行業管理,其它景區由屬地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及復工復產指導工作。
2.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政府承擔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轄區內旅遊企業的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監管;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加強對旅遊景區巡查督導,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各旅遊企業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防控工作責任體系,明確職責分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和演練,確保安全。
二、場所管理
1.配備防護物資。應當配備測溫設備、口罩、手套、洗手液、醫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濕巾等防護物資,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
2.設立隔離觀察區域。隔離觀察區應相對獨立,用於出現可疑症狀的員工或遊客就診期間,與就診人員同住、同食或同一密閉工作環境的接觸者,進行暫時隔離觀察使用,等待醫療機構排查結果。
3.設置防疫衛生專崗。負責景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並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做到有據可查、有跡可循。各景區工作人員要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前應洗手、消毒。
4.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通過LED螢幕滾動播放相關視頻、標語,張貼和擺放宣傳畫等方式,及時發布疫情風險預警信息,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疫情防控知識,引導遊客及員工加強疫情防範意識。
5.排查消防隱患。景區恢復營業前應當自我排查火災等消防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即整改。
6.加強景區室內場館通風。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要保證空調系統運轉正常,關閉迴風系統,採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輸入,至少每1.5小時輸送新風30分鐘。場所每天開業前和閉店後,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當提前和延後運行1小時。使用空調通風系統的場所,要按照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執行。
7.堅持清潔消毒。對景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台、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每日定時進行3次擦拭消毒,已消毒區域張貼「本區域已消毒」標識。要單獨設立、明確標識廢棄口罩回收桶。景區停車場實行團隊和自駕車輛分區停放,引導遊客分散入園。遊客所使用設施設備均要做到「一客一消毒」。
景區自行車、遊船、電瓶車等內部交通工具及娛樂設施中遊客使用或接觸的物品和設備表面,均須用消毒液、酒精等進行擦拭消毒;景區遊客中心及時對為遊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輪椅、雨傘、語音導遊設備等物品進行消毒。
三、遊客管理
1.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遊客要佩戴口罩、測溫、掃碼、查卡進入,實行14日行程查詢、掃健康碼及測溫准入管理。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到過重點地區,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一律不准進入;健康碼為黃色和紅色以及體溫高於37.3℃或有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身體不適人員,一律不得入內,並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離或者及時到醫院就診,信息要及時向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登記處應配備消毒用品,登記後進行手消毒,正確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內。
2.景區實行預約錯峰限流措施。景區日接待量應不超過日最大承載量的50%,景區室內場館最大瞬時流量不得超過場館最大承載量的50%。收費景區在實施臨時性優惠政策前要做好評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3.景區內舉辦節慶活動或聚集性娛樂活動,人數按照活動區域內人均占有面積不低於1.5㎡核定,活動時確保人與人間距1米以上。遊客在景區室內場館停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
4.建立值守制度。景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顧客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顧客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四、職工管理
1.公示職工健康證明。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年齡和照片,職工復工前14天的健康狀況等內容。窗口工作人員,體溫正常且健康碼呈綠色,上崗前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方可上崗。關注重點地區來連人員,重點地區來連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2.建立職工體溫監測台帳,每天落實上班時、午休後體溫監測制度,記錄每名職工體溫狀況。發現有發熱、感冒、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就醫。
3.職工佩戴口罩上崗,及時更換口罩,勤洗手,保持好個人衛生。
4.開展應急演練及處置工作。企業要備足防疫物資,做好職工復工復產上崗培訓工作,制定並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現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5.減少職工聚集。加強職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減少召開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參會人員科學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距離。
五、負面清單管理
符合下述任一條的經營場所不得開業,業已開業的應停業整改。
1.法人或主要負責人不了解防控責任,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或各操作環節上無具體責任人,未落實疫情監測和防控機制,各項防控措施不到位。
2.未落實顧客「一碼一卡」查驗制度及體溫檢測工作要求;未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流規模和密度,人員之間不能保持安全距離(1米)。
3.所內未配備消毒和測溫設備,一次性口罩準備不足,無防控宣傳提示等。
4.未設置防疫衛生專崗,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不嚴格不徹底,未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
5.企業未建立員工健康信息檔案,員工進入場所前未測量體溫並記錄。
6.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較差,不能達到通風換新風要求;未定期對空調設備送風口、迴風口進行消毒。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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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劇場經營場所
有序恢復開放工作規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及文化和旅遊部下發的《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相關要求,指導劇院等演出場所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復開放,做好復工復產管理,特制定本規範。
一、落實工作責任
1.市文旅局負責全市劇院等演出場所的行業管理,負責監督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及復工復產指導工作。
2.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政府承擔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轄區內演出場所的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和復工復產工作進行監管;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加強對演出場所巡查督導,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各演出場所承擔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建立防控工作責任體系,成立疫情防控小組,明確職責分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和演練,確保安全。
二、場所管理
1.控制演出規模。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只能開一個劇場。
2.配備防護物資。應當配備測溫設備、口罩、手套、洗手液、醫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濕巾等防護物資,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
3.設立隔離觀察區域。隔離觀察區應相對獨立,用於出現可疑症狀的員工或顧客就診期間,與就診人員同住、同食或同一密閉工作環境的接觸者,進行暫時隔離觀察使用,等待醫療機構排查結果。
4.設置防疫衛生專崗。負責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並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做到有據可查、有跡可循。各場所工作人員要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前應洗手、消毒。
5.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通過LED螢幕滾動播放相關視頻、標語,張貼和擺放宣傳畫等方式,及時發布疫情風險預警信息,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疫情防控知識,引導觀眾及員工加強疫情防範意識。
6.排查消防隱患。演出場所恢復營業前應當自我排查火災等消防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即整改。
7.保持通風狀態。各演出場所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專業劇院等密閉演出場所要保證空調系統運轉正常,關閉迴風系統,採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演出場所應在演出開始前及結束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多運行一小時。空調新風操作按照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執行。
8.堅持清潔消毒。對舞台區、觀眾區、化妝間、通道、出入口、行政辦公場地等公共區域,每日定時進行2次擦拭消毒。對售取票機、售貨區、電梯按鈕、扶手、門把手、公共桌椅、公共垃圾桶、臨時物品存儲櫃等重點部位,每日定時進行3次擦拭消毒。已消毒區域張貼「本區域已消毒」標識。單獨設立、明確標識廢棄口罩回收桶,廢棄口罩應做到日產日清。
三、觀眾管理
1.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觀眾要佩戴口罩、測溫、掃碼、查卡進入演出場所,實行14日行程查詢、掃健康碼及測溫准入管理。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到過重點地區,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一律不准進入;健康碼為黃色和紅色以及體溫高於37.3℃或有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身體不適人員,一律不得入內,並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離或者及時到醫院就診,信息要及時向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登記處應配備消毒用品,登記後進行手消毒,正確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內。
2.實施預約限流措施。鼓勵推廣在線實名制購票和電子票。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實施交叉或隔排隔座售票,保證觀眾座位間隔距離1米以上。
3.控制觀眾駐留時間。觀眾可在演出開演前1小時驗票入場,保持1米以上驗票間隔,觀演全程佩戴口罩,演出結束後,有序、快速離場。觀眾在劇場駐留時間總計不超過3小時。
4.做好人員疏導管理。在歌舞娛樂場所、旅遊景區、主題公園、遊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現場音樂廳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演出主辦方要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好人員疏導。
四、演員管理
1.做好提前檢測管理。演出主辦方應當與參演單位和個人簽訂安全協議或健康承諾書;提前做好對演職人員(含行政、後勤等工作人員)的體溫監測等防控措施。
2.做好現場管理。演員人均化妝間面積不低於5平米;演職人員在出入演出場所、演出裝台、演出排練期間,需正確佩戴口罩;每場演出儘量壓縮不必要的演職人員,並注意保持一定距離;演出期間取消現場互動環節。
五、職工管理
1.公示職工健康證明。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年齡和照片,職工復工前14天的健康狀況等內容。窗口工作人員,體溫正常且健康碼呈綠色,上崗前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方可上崗。關注重點地區來連人員,重點地區來連職工按相關規定執行。
2.建立職工體溫監測台帳,每天落實上班時、午休後體溫監測制度,記錄每名職工體溫狀況。發現有發熱、感冒、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就醫。
3.職工佩戴口罩上崗,及時更換口罩,勤洗手,保持好個人衛生。職工與觀眾服務交流時應保持距離1米以上。
4.開展應急演練及處置工作。企業要備足防疫物資,做好人員復工復產上崗培訓工作,制定並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現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5. 減少職工聚集。加強職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減少召開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參會人員科學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距離。
六、負面清單管理
符合下述任一條的演出場所不得開業,業已開業的應停業整改。
1.法人或主要負責人不了解防控責任,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或各操作環節上無具體責任人,未落實疫情監測和防控機制,各項防控措施不到位。
2.未落實觀眾「一碼一卡」查驗制度及體溫檢測工作要求;未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流規模和密度,人員之間不能保持安全距離(1米)。
3.場所內未配備消毒和測溫設備,一次性口罩準備不足,無防控宣傳提示等。
4.未設置防疫衛生專崗,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不嚴格不徹底,未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台帳。
5.企業未建立員工健康信息檔案,員工進入場所前未測量體溫並記錄。
6.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較差,不能達到通風換新風要求;未定期對空調設備送風口、迴風口進行消毒。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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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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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復產復市經營場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應急預案(模板)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在復工復產復市經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及蔓延,規範疫情應急處置應對工作,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各類復工復產復市經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突發情況的處置和應對,各場所可結合單位實際,借鑑參照,制定完善適用於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及具體工作方案。
2 強化主體責任和管理
各經營場所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加強通風消毒、健康監測、應急處置和從業人員管理,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有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3 疫情響應
3.1 經營場所有效防控。
消費者進入場所前,實行14日行程查詢和掃健康碼准入管理,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重點地區來連人員,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健康碼為黃色或紅色,或者有體溫高於37.3℃、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不適症狀的,一律不准進入,並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離或者及時到醫院就診,信息要及時向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
3.2 加強員工健康管理
員工在每日健康監測時,有體溫高於37.3℃、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不適症狀的,禁止到崗,要求儘快到醫療機構進行診治,安排專人追蹤其健康狀況。同時,通知與就診人員同住、同食或同一密閉工作環境的接觸者,暫停工作,居家或指定隔離觀察區域隔離觀察,等待醫療機構檢查結果。
3.3 應急響應
經醫療機構診斷,如排除新冠肺炎患者,恢復生產。如不能排除,按照疾控機構要求,配合開展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4 保障措施
4.1 人員保障
科學合理地安排疫情防控人員,落實工作責任,暢通聯絡渠道,加強信息溝通,確保疫情防控工作快速、高效運轉。
4.2 物資、場所保障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復工復產復市前防疫物資儲備;在經營場所、員工集體住宿場所等區域設置隔離觀察區域。
4.3 醫療保障
企業及時了解掌握當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分布情況,指定專人負責溝通聯絡。
5 應急處置流程
來源: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大連發布
編輯:婷婷 編審:於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