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男子上班第1天被燒毀容

2019-11-28   北方新報

呼和浩特市一男子在托克托縣公交公司幹活第一天被燒毀容,21日記者分別聯繫了托克托縣公交車公司和承包商內蒙古中燃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下簡稱中燃公司),公交公司表示與他們沒關係,僱傭方則稱無力承擔。

9月10日,被燒傷的何學清在女兒的攙扶下下床鍛鍊。(胡永鳳攝)

9月10日,記者來到了位於呼和浩特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六九醫院燒傷整形科,見到了正在做康復治療的何學清。回想起5個月前的事,何學清還歷歷在目。「他們只是讓我去檢修(拆卸)公交車上的天然氣罐,去的第一天就被燒成重傷」。

5個月前,何學清經朋友介紹去拆卸公交車氣罐,沒有任何經驗的何學清表示自己幹不了,而對方說:「你連擰螺絲也不會嗎?」放下疑問,4月16日,何學清與另外僱傭的兩人一起到了托克托縣公交公司,工作內容是檢修、拆卸天然氣罐。

「我只擰了五下,噗地一團火從下而上直接燒到了我的臉。」何學清說。情急之下,他從車頂跳下來。「起初是臉,後來身上的衣服也著了,周圍沒有滅火工具,喉嚨里還吸滿了煙,我只能一邊滿地打滾,一邊掙扎著把衣服撕下來。但由於火太大無法熄滅,直到消防員來了才救了我。」

躺在病床上的何學清,頭部、面都、四肢被繃帶綁著。何學清的女兒幫其取下面部的繃帶,只見他整個臉都被燒傷,因燒傷留下的瘢痕清晰可見,嘴部也被燒得變了形。手臂、小腿、大腿、腳踝上的皮膚同樣被燒得面目全非。經醫院鑑定,何學清全身30%的皮膚被重度燒傷,燒傷深度達2度到3度。

來呼和浩特打工的何學清,原本經營一家餐館,因經營不善另謀生計。一場燒傷對於這個家庭來說,無疑是致命的打擊。何學清說,前期的醫藥費都是僱傭方中燃公司墊付的,但因為費用太高對方也無力承擔。

何學清的女兒何雨說,「如果中燃公司斷了醫藥費,我們只能在家等著了。這中間每月6000多元的藥費,我們是無力承擔了」。何雨給托克托縣公交公司打電話,托克托縣公交公司總經理高睿稱:「不是我們雇的你,你找雇你的人,和我們沒關係」。

被燒毀的公交車(中燃公司提供)

記者看到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消防的一份火災事故認定書寫著火災共燒傷5輛公交車,起火原因是:換氣工人拆卸氣罐時操作失誤引發。而據何學清說,他們上午到了公交公司就上車幹活,沒有人給做崗前培訓,何學清也坦言並沒有相關資格證。

11月21日,記者電話聯繫了托克托縣公交公司總經理高睿。高睿說:「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已經判決此事和我們沒有關係,他們(何學清)是第三方公司僱傭的。」當記者問是否確認何學清是4月16日在托克托縣公交公司被燒傷的?對方再次重申,「我現在有事,你找第三方,這事和我們沒有關係。」

事後記者找到托克托縣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判決書,據判決書判定:雙方應為承攬合同關係,中燃公司對其完成工作造成的損失,應獨立承擔責任。由於被告中燃公司的員工在拆卸氣瓶時操作不當引發火災,致使托克托公交公司的5輛公交車被燒毀,因此被告中燃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並賠償托克托公共運輸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損失474650元。

判決書還顯示,中燃公司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壓力容器)資質並依法成立企業,自2015年起,托克托公交公司將公司公交車輛的天然氣氣瓶拆卸、送檢及安裝服務項目承攬給中燃公司。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燃公司提供)

21日記者聯繫了僱傭方中燃公司總經理智剛,他表示,中燃公司與托克托公交公司並沒有簽訂合同,只是口頭僱傭。著火的公交車已使用4年,據其推斷引起火災的原因:「同時在公交車頂操作的兩個工人,何學清操作氣罐,另一個員工操作帶出火花,引起火災」。

「何學清並不是我僱傭的,是中燃公司的技師私自雇用的,與他並沒有僱傭關係,我已經給兩名傷者支付了30多萬元醫療費,給何學清支付了21萬多。」智剛如是說。智剛認為,雖然他與何學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他願意給傷者支付醫藥費。對於一個小公司來說,支付完30多萬的醫藥費,他已經資不抵債,無力承擔了。

同時,智剛表示,在何學清上崗當天,托克托縣公交公司並沒有對兩名工人進行崗前培訓,也沒有公交公司專業人員現場進行指導,這也是發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26日,記者就此事諮詢內蒙古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海龍。朱海龍說:「本案受害者作為一個勞務提供者,在工作中如非因本人原因導致事故的發生,接受勞務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公交公司將拆卸燃氣瓶的工作承包給沒有質證的公司,其對此次事故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外,如果受害者不知道燃氣公司與公交公司有承包合同,公交公司也沒有對受害者進行過明示,這種情況下即使中燃公司有質證,公交公司和中燃公司的約定也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因此,公交公司也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記者聯繫何學清女兒何雨,她表示將會上訴。

內容來源:中新網內蒙古

責任編輯:鄧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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