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來偷我的西瓜,我還倒賠300塊錢,你說我虧不虧。」一位中年婦女對著鏡頭哭訴著說起了自己的委屈。偷東西沒被罰錢,自己還賠上錢?那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件回顧:警方認定模糊,有「和稀泥」之嫌
近日,河南淇縣兩女子開著三輪車來偷西瓜被瓜農發現。瓜農在與她們拉扯時,一女子的膝蓋擦破流血並報了警。
民警協調讓瓜農賠償300元醫藥費,這讓瓜農十分委屈,稱「以後偷瓜都不敢攔了。」
8月2日晚,當地警方@平安淇縣 做出回應:宋某及其女兒主動退還之前賠償的300元,雙方達成諒解。
網友熱議
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起廣泛關注。不少網友紛紛表示「看後極不舒適」、「滑天下之大稽」。
也有網友對通報中的「摘瓜」一說
提出了質疑
人民日報對此發表微評
是偷還是摘?必須釐清
之後
@平安淇縣 刪除了那則通報
律師觀點:偷瓜本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會構成犯罪
法律專家岳屾山說,偷瓜是違法行為,如果案值較大則構成犯罪。
岳屾山:「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像這種盜竊的話是一般按照數額來追究責任的。這種偷取或者說是竊取他人田地里的作物,其實來講也屬於一種盜竊行為,如果說金額比較少的話,可能就不構成犯罪,具體金額的話是根據每個地方不同經濟狀況會有各自這種入罪標準,不構成犯罪的話,我們說它還是可以受到治安處罰的。」
岳屾山表示,瓜農現場抓小偷應當屬於正當防衛,在此過程中造成的嫌疑人或違法人損害,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
對於什麼行為屬於正當防衛過度,在多起正當防衛案件中曾引起爭議,岳屾山表示,如果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就屬於正當防衛過度。
岳屾山認為,無論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我們國家都強調懲惡揚善,所以民警判罰瓜農向偷瓜者賠償300元是不恰當的。
最新情況
據河南省鶴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8月3日晚,對「農民西瓜被偷倒賠偷瓜者300元」一事,鶴壁市公安局通報稱已啟動執法監督程序,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對於此事,你想說...
來源:中央廣電總台中國之聲、河南都市頻道、央視新聞
新聞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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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E7QeGwBvvf6VcSZSpu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