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深思!12歲男孩怕被責罰殺害6歲女孩:正確引導比責罰更重要

2019-07-18   社會時分秒

7月17日,寧夏省銀川市永寧縣公安局通報了一起警情,一名6歲的女童被害,而殺人兇手竟然是親戚家的小男孩, 這個孩子年僅12歲,是什麼原因讓年幼的孩子如此狠毒呢?

據警方通報,警方於7月13日16時24分接到報警稱,永寧縣望遠鎮政權村十二組6歲女童李某某走失,請求協助查找。永寧縣公安局聯合政權村村幹部及村民立即開展走訪尋找,於7月14日在該村一廢棄的土房內發現一女童屍體。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民警立即赴現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證實是7月13日走失的李某某。經鑑定,系他殺。目前嫌疑對象已被控制。

經審查,被害人李某某與親戚蘇某一(12歲)、蘇某二(7歲)在玩耍過程中從木架跌落導致頭部著地當場昏迷,蘇某一害怕李某某甦醒後告訴家長受責罰,遂用一木板擊打李某某致其死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事情的真相令人不寒而慄,我們寧願相信孩子是意外墜亡,也不願意相信,下此毒手的竟然是年僅12歲的孩子,而這個男孩跟被害女孩還是親戚和玩伴。只是因為害怕被責罰,竟然會做出這樣殘忍的事情,我們不得不疑惑:到底是什麼樣的責罰,竟會讓孩子怕到寧願殺人?

孩子犯錯,家長應該正確引導,讓孩子知錯能改,引以為戒,而非一味責罰,這個問題值得每個家長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