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騙子」賺了150萬元後,南寧兩男子等來了「刑拘」獎勵

2019-11-26     廣西電台私家車930

將自己實名辦理的手機卡交給他人使用,一張就能賺百來塊錢。沒偷沒搶,這筆買賣似乎穩賺不賠。

22歲的黃某用自己身份證,辦了5張手機卡提供給他人使用賺了720元。24歲的李某則辦了7張,還提供了周到的「售後服務」賺了3000元

沒想到,這12張電話卡到了騙子手中,乾了5票「大事」之後,成功「盈利」150多萬。

騙子沒有獎賞這兩個小伙子,但警方的「獎賞」很快就到了,那就是——鋥亮的手銬以及刑事拘留。

「高人」指點暴富經,賺了720元被刑拘

近期,南寧市打擊整治賓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前線行動指揮部(以下簡稱南寧前線行動指揮部)在辦理數起購買機票類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追根溯源查實兩名男子實名辦理的電話卡涉嫌數起詐騙案。10月底,前線指揮部在賓陽縣抓獲嫌疑人黃某。

經查,黃某,22歲,無固定職業,成天幻想不勞而獲。終於有一天,在與朋友喝酒過程中遇到了一位「高人」,「高人」透露了一個暴富經。在「高人」點撥下,黃某使用自己的身份證去營業廳實名辦理了5張電話卡,轉賣給他人,一共賣了720元現金。

正當黃某繼續做發財夢的時候,騙子用他身份登記的電話卡成功實施購買機票詐騙兩次,案件涉及山東、河南兩地,共涉案6萬餘元。南寧警方循線調查很快抓獲黃某時,黃某悔恨不已,後悔信「高人」,後悔貪圖這720元卻把自己「送」進拘留所。

賺3000害別人丟150萬 你若心安法也不容

另一名男子李某,24歲,曾因實名辦理電話卡提供他人詐騙被取保候審,但卻毫無悔改之意,在取保候審期間繼續使用身份證辦理手機卡7張。不僅如此,李某還提供「售後」服務。當實名辦理的電話卡被限制使用後,李某繼續到營業廳換卡達30餘次,再轉賣給賓陽籍詐騙人員使用,從中牟利3000元。

李某辦理的電話卡被詐騙人員使用後成功詐騙三次,案件涉及雲南、山東、陝西三地,涉案金額共150餘萬元人民幣。2019年11月16日,南寧前線行動指揮部聯合西鄉塘公安分局在南寧市高新區新苑路大嶺村將嫌疑人李某抓獲。

目前,公安機關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將嫌疑人李某、黃某依法刑事拘留。

賣卡賺錢,實際是賣「身份」

為了蠅頭小利,用自己身份信息辦理電話卡、銀行卡等,實際上就是把自己的「身份」賣給他人,你的「身份」就流落在外,你無法預知他人用你的「身份」做什麼,如果去做違法犯罪的勾當,那麼你替人辦卡,就變成替人「頂罪」。

在此,警方鄭重告誡廣大群眾:實名辦理電話卡提供給詐騙人員使用,只要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一律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而刑事拘留,發現一起,堅決徹查打擊一起,絕不手軟。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的第二個「黃某」、「李某」,更不要為貪圖小利,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最後,警方還給大夥提個醒,如有不用的銀行卡、電話卡要及時註銷,以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記者:文昌

通訊員:王哲、陳仕天、王丹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gwgOqW4BMH2_cNUgTo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