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縣人民政府關於對涉及水污染違法違規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2019-08-26     青縣新視聽

青縣人民政府

關於對涉及水污染違法違規行為

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青政告〔2019〕17號

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強對水污染違法違規行為的社會監督,嚴厲查處水污染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涉及水污染違法違規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現通告如下:

一、舉報重點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非法傾倒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危險廢物以及其他有毒物質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二、舉報查處與獎勵

根據舉報人實名舉報線索,縣直相關責任部門組織力量對水污染違法違規行為調查核實,依法查處,轄區鄉鎮政府予以配合,查證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00-10000元的獎勵,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從嚴處理。

三、舉報電話

縣生態環境分局:4318728

縣公安局:110

四、保密規定及責任追究

舉報受理單位及個人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舉報人相關信息。若違反保密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本通告由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青縣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信息來源:青縣人民政府

青縣人民法院集中公開審理厚某平等23人惡勢力犯罪案

青縣打造多層次立體化綠色生態體系 高質量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找問題,定措施,抓落實——清州鎮對人居環境整治進行督導

盤古風丨李建新:凈

VLOG:總書記參與勞動的八步沙林場是啥樣?

責任編輯:楊文

本期編輯:趙丹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gdcmz2wBJleJMoPM2yX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