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沒有這個東西不能開車上路,否則將面臨罰款及拘留!

2019-07-24     浙江公安

眾所周知

駕駛證一旦被註銷、吊銷或者被暫扣

在未重新獲得駕照前

是不能開車上路的

這就是「失駕」

所謂「失駕」,是指駕駛人由於醉駕、吸毒史、駕照過期、滿12分等原因造成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註銷、吊銷,從而失去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資格的情況。

但是

總有一些人抱著僥倖心理偷偷開車!

你以為「失駕」行為能僥倖逃脫?

別做夢了!

蜀黍勸你莫要以身試法!

因為交警蜀黍有

黑!科!技!

大數據:讓「失駕」的你無處遁形

6月4日中午,緝查布控系統預警:嘉興海鹽縣武原街道百尺路凱強工具廠路段,一輛號牌為浙FD****的小車駕駛員陳某某疑似失駕人員。接到預警後,指揮中心馬上對該車展開布控,同時指令民警進行攔截。

下午13時50分許,該車在嘉興海鹽縣百尺路海盛路口被查獲。民警經過現場核實,陳某某駕駛證確係醉酒吊銷狀態。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陳某某啞口無言。而等待陳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不管什麼時候,

什麼地點,

你的任何交通違法「軌跡」,

都在交警的「法眼」里!

不信?

請往下看!

寧波交警黑科技加持:一查一個準

3月25日16時20分,寧波交警情報中心根據「黑科技」研判,號牌為浙B2U5L2的現代汽車駕駛員可能為「失駕」人員。

鎖定目標後,寧波交警在一交叉口將該車成功攔截且當事駕駛員無法出示本人駕駛證。經核查,該車駕駛人魏某某2014年12月5日在高新區江南路創苑路交叉口因醉酒駕駛(測試值為222mg/100ml)駕駛證被吊銷,系一名「失駕」人員。針對這一情況,民警當場開具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魏某某因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拘留10日。

台州交警「刷臉黑科技」:精準查控

看臉時代真的來了?台州溫嶺交警開啟「刷臉」模式,使用人臉識別系統,通過高清探頭精準鎖定「失駕」人員!

4月29日11時許,溫嶺交警的人臉識別系統突然報警,一名涉嫌失駕的人員正駕駛車輛在台州溫嶺城東街道匯頭王村一帶出現。

接警後民警馬上帶領值班人員,通過科技中隊的精準配合,在城東街道河邊村一處民房前將「失駕」人員張某查獲。

當時民警要求張某出示相關證件時,張某顯得非常的驚訝:「我都沒開自己的車,也沒有人知道我沒有駕駛證,你們怎麼就這麼準確地找到我了?」

隨後民警依法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車輛,並將該車駕駛人傳喚到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駕駛人張某2017年10月25日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當天因有事,抱著僥倖心理,認為交警部門一般都是通過車牌來識別,只要不開自己的車,就不會被發現。誰知剛從城西街道開到城東街道的河邊村,就被交警部門的「黑科技」人臉識別系統逮個正著。

張某也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溫嶺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

據統計

2019年1月至6月,我省就查獲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卻仍在駕駛機動車的「失駕」違法行為1511起。這也意味著這1511名駕駛人除了相應的罰款外,還要面臨十五日以下拘留處罰。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失駕」行為危害大

部分「失駕」人員由於心存僥倖,認為只要不被交警發現,偷偷開車上路行駛不會發生事故。

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失駕」人員駕車路遇交警執勤,就會心虛,為了逃避交警檢查,而發生超速、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甚至沖卡的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將按照無證駕駛拒賠,這也給後續的經濟賠償帶來了難度。

浙江交警提醒

「失駕」期間

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

去觸碰方向盤

從你僥倖出門的那一刻起

你就是蜀黍的重點關注對象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gNqUO2wB8g2yegNDpug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