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886萬元!浙江法院首次發布微信執行懸賞令

2019-09-18     浙江在線

近日,杭州市江干區人民法院運用微信小程序微信朋友圈投放懸賞令,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行為予以失信曝光的同時,引導有關財產線索知情人進行有償舉報,最高獎賞金額達886萬元。

據悉,這是浙江法院首次發布微信執行懸賞令。該懸賞令利用微信平台,通過廣告投放曝光的形式,精準定向投送至失信被執行人的親戚、好友、同事等周邊人群,建立線索舉報通道,藉助廣大群眾的力量,讓失信人員主動償還債務,提高執行效率。懸賞令也同步在法院官網、公眾號以及特定朋友圈發布。

為什麼要用微信小程序公開懸賞?「法院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一些被執行人既不申報財產,也不主動履行債務,甚至通過轉移財產等形式規避執行。」江干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推出公開懸賞執行小程序,就是為了提高生效裁判自動履行率和打擊拒執行為,「朋友圈作為線上熟人社交廣場,通過模仿好友動態定製懸賞廣告,能夠達到良好的曝光效果並依託社交關係鏈傳播,迫使失信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同時為徵集有效線索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江干法院近期發布的執行懸賞令,懸賞獎金為執行標的的5%。記者了解到,被公開懸賞執行的其中一名被執行人未履行標的為17735.17萬元,按照5%的比例,該案懸賞獎金達886.76萬元。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可按懸賞公告發放懸賞金,懸賞金可直接從執行款中予以扣減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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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前注意事項:

1.您須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所述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或者您須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作為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舉報。

2.如果您是受害人、當事人,正在經歷、目睹違法犯罪的發生,請立即撥打「110」或親臨公安機關報案,此類情形不在本平台受理範圍。

3.您所舉報的財產及財產線索須為法院尚未掌握的線索。

4.根據具體懸賞,您所舉報的失信被執行人下落須為法院已採取查控手段但尚未掌握的。

5.除了通過本平台舉報,您還可以撥打各法院熱線或親臨法院並按照法院要求的方式進行線索舉報。

6.如果您惡意舉報或舉報內容失實,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平台將對舉報人姓名、舉報內容、獲獎情況給予保密。

存在下列情形,不能獲得執行懸賞金:

1.舉報人舉報的財產或者財產線索屬於人民法院已經掌握的,舉報人不能獲得獎勵;

2.舉報的財產屬於申請執行人已提供的,被執行人已申報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機關正在查封扣押的財產範圍的;

3.舉報人舉報的財產經查證不屬實;

4.舉報人舉報的財產線索經查證不屬實,或因各種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查明的(如標的物滅失,進一步尋找滅失賠償線索困難等);

5.根據具體懸賞,舉報人舉報的失信被執行人下落經查證不屬實、因各種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查證或最終未能採取強制措施的;

6.舉報人使用非法或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產線索的;

7.舉報人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幹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編制工作人員的;

8.舉報人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職務便利獲得財產信息舉報的;

9.舉報人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請執行人的員工的;

10.依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其他不應支付賞金的情形。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 錢禕)

責編:沈健

編輯:謝甜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gMEfQW0BJleJMoPMI3N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