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擬公開出讓5幅地塊

2019-12-10   福州晚報

  福州晚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擬於近期以公開方式出讓5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實行用地預申請制度。

  其一為鼓樓區烏山西路北側、柳河路以南舊改地塊四,面積10811平方米,用途為商業(酒店)用地,建築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起始價2.76億元。該地塊需提供酒店(毛坯)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及配套停車位30個,由市政府指定單位回購,酒店回購價按12479元/平方米確定,車位回購價按19.92萬元/個確定。該項目(除回購部分外)可以整體轉讓,不得分割轉讓、出售。



  其二為倉山區前橫南路西側、雁頭路北側的江南CBD片區H2-A-36地塊,面積10919平方米,用途為商服(商業、商務)用地,其中商業建築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且不高於8000平方米,不得設置單元式辦公,建築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同時滿足機場限高要求),起始價2.58億元。



  其三為倉山區臚雷路西側的火車南站西廣場地塊,面積25248平方米,用途為地下商業用地,現狀為已建成,起始價1.052億元。



  其四為倉山區六一南路東側、朝陽路南側的六一路朝陽路口綠地地下空間出讓地塊,選址用地面積7324平方米,起始價2900萬元。分為兩個部分:地塊一用地面積4930平方米,為地下社會停車場用地,機動車停車泊位數不少於120個,地下附屬性經營設施建築面積不超過5%;地塊二用地面積2394平方米,為商業用地,基底建築面積1302平方米,建築面積3505平方米(基底建築面積為保留歷史建築共和路6-14號和共和路50號)。



  其五為倉山區南二環路以南的郭宅舊改地塊五,面積17604平方米,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養老)用地,起始價9930萬元。



  對上述地塊有競買意向者,應在12月13日下午6:00前,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用地預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預申請人按規定繳納預申請保證金後,我市將發布出讓公告,組織公開出讓活動。

(記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