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9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社區工作法獲評自治區優秀
昌吉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喻蘭 通訊員 俞建東)記者從昌吉州民政局獲悉,近日,自治區民政廳公布了第四屆優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社區工作法評選結果。經縣級推薦、州級初審、自治區級複審等程序,全疆共有28個村規民約、27個居民公約、29個優秀社區工作法入選。昌吉州瑪納斯縣瑪納斯鎮上二工村、奇台縣坎爾孜鄉西坎爾孜村、昌吉市二六工鎮下六工村、佃壩鎮西溝村和土梁村的村規民約入選自治區優秀村規民約名單;木壘縣木壘鎮明珠社區、瑪納斯縣瑪納斯鎮園林社區的居民公約入選自治區優秀居民公約名單;奇台縣坎爾孜鄉西坎爾孜村、昌吉市綠洲路街道聚合社區的工作法入選自治區優秀社區工作法名單。
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是村(居)民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行為規範,是引導基層群眾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效途徑,是健全和創新黨組織領導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現代基層社會治理機制的重要形式,在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增強基層凝聚力、提升群眾文明素質等方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社區工作法是對城鄉社區組織開展社區工作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的科學總結提煉,是推進城鄉社區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和必備工具。
近年來,昌吉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規修訂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聯合司法部門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合法性進行審核,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引導和約束作用,進一步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積極引導各社區探索總結出系列有特色的經驗做法,準確把握新時代社區治理脈搏,提升群眾對社區的歸屬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