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
4月6日,記者從蘭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針對普遍面臨的消費市場萎縮、經營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漲、防疫開支增加、平台佣金高企、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蘭州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16部門聯合制定印發了《蘭州市貫徹落實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的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共提出政策措施45條,普惠性的紓困扶持措施13條,針對性的紓困扶持措施30條,落實精準疫情防控措施2條。主要包括服務業普惠性、餐飲業、零售業、旅遊業、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民航業紓困扶持措施以及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措施等八個方面的內容,概括起來分為三個大類。
《實施方案》解讀
13條服務業
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1. 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2. 2022年擴大「六稅兩費」適用範圍,按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的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3. 根據條例授權,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由省政府批准後,給予減免,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由縣區政府批准後,給予減免。
4. 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5. 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人數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6.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要確保減免租金惠及最終承租人。各縣區可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條例授權和地方實際給予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7. 2022年,配合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引導銀行用好2021年兩次降低存款準備金率釋放的資金,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
8. 2022年,配合協調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發揮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場化工具引導作用,對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領域的傾斜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合理流動性。
9. 2022年繼續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配合協調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落實好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行、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推動實際貸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礎上繼續下行,督促指導降低銀行帳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帳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減輕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
10. 持續開展涉企收費檢查,重點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中介機構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水電氣暖收費等重點領域開展檢查,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著力糾正各類中介壟斷經營、強制服務等行為。鼓勵服務業行業採取多種手段開展促銷活動,開展第五屆「暢享蘭州·樂購金城」促消費系列活動。
11. 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鼓勵並組織企業通過「自願填報+信用承諾」等實名註冊方式補充完善自身信息,暢通信息共享渠道。依託「蘭州信易貸」平台,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融資業務需求為導向,按照公益性原則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信用信息,鼓勵金融機構發布針對性較強的金融產品,引導金融機構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不斷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可得性和便利度。
12. 市直各相關部門在做出行政處罰時,引導中小微企業及時按規定進行信用修復。需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修復的信息,申請資料齊全的,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市級層面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後,推送至省級複審並持續跟進。需通過「信用中國(甘肅蘭州)」網站修復的信息,申請資料齊全的,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修復工作。
13. 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按照「全程網辦」的改革理念,打造「項目生成項目登記前期輔導項目申報項目審批統一出件結果送達」的市區縣一體全流程網上辦理綜合審批管理系統,以「數據跑」代替「企業跑」,實現工程項目全流程網上辦理。集成信息數據資源,完成與省、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有關的信息系統的對接,實現數據資源共享。不斷優化數據資源配置,打造申報表單自動填充、申報材料自動加載、跨階段自動共享、電子證照自由選擇的要件共享模式,減少項目單位重複提交要件。
30條特殊困難行業
針對性紓困扶持措施
01
餐飲業
1. 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對餐飲企業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對企業防疫、消殺支出給予補貼支持。2022年原則上對餐飲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按不低於50%的比例給予補貼支持。
2. 發揮餐飲行業協會作用,協調引導外賣等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引導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內餐飲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
3. 2022年,對餐飲行業以單位方式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且足額繳費的非失信企業,可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經批准後,可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失業或者發生工傷後,依法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限結束後,用人單位應依法繳納相應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
4. 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普惠貸款。
5.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餐飲行業中小微企業提供增信支持,依法依規及時履行擔保代償責任;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逐步將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其中普惠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建立財政出資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和保費補貼機制,重點考核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服務情況;完善銀擔合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政策導向,積極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落實風險分擔機制。
6. 鼓勵保險機構優化產品和服務,擴大因疫情導致餐飲企業營業中斷損失保險的覆蓋面,健全保險賠付事前事中事後相關機制,提高服務業單位和人員對營業中斷損失保險的認識程度和保險意識。
7. 加強民政、商務等部門信息共享,推動餐飲業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支持中央廚房等餐飲企業延長供應鏈,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推動中央廚房+社區養老服務模式,支持中央廚房企業擴大線下配送網點布局。鼓勵有條件的中央廚房企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合作經營等方式加入到社區養老服務網點、虛擬養老院餐飲配送體系。不得強制餐飲企業給予配套優惠措施。
02
零售業
8. 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對零售企業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對企業防疫、消殺支出給予補貼支持。2022年原則上對零售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按不低於50%的比例給予補貼支持。
9. 支持開展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以三縣、有鄉鎮的市轄區為主,進一步開展縣域商業網點發展現狀摸底調研。研究制定《蘭州市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促進農村消費工作方案》,明確發展目標、年度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圍繞優化物流產業發展空間布局、構建協同高效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推進現代物流高質量發展、提升物流業信息化標準化智能化水平主要任務,推進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工程、多式聯運體系建設工程、物流智慧化工程、龍頭企業培育工程、供應鏈服務創新工程、城鄉協同配送工程、農產品冷鏈物流工程、快遞業高質量發展工程、應急保障與軍民融合物流工程、物流綠色化工程十大重點工程建設。
10. 支持建設改造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產地市場和縣鄉農貿市場,健全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完善農產品流通骨幹網絡。加大項目謀劃儲備力度,做好項目申報前期準備工作。各縣區提前篩選基礎好的項目建立項目庫,指導企業做好項目申報準備,主動對接彙報,爭取省上給予支持,擴大項目支持規模。
11. 2022年,對零售行業以單位方式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且足額繳費的非失信企業,可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經批准後,可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失業或者發生工傷後,依法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限結束後,用人單位應依法繳納相應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
12. 對於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貸款貼息。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零售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
13.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零售業中小微企業提供增信支持,依法依規及時履行擔保代償責任;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逐步將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其中普惠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建立財政出資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和保費補貼機制,重點考核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服務情況;完善銀擔合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政策導向,積極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落實風險分擔機制。
03
旅遊業
14. 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維持80%的暫退比例,鼓勵有條件的縣區進一步提高暫退比例。同時,加快推進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工作,擴大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範圍。
15. 2022年,對旅遊行業以單位方式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且足額繳費的非失信企業,可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經批准後,可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失業或者發生工傷後,依法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限結束後,用人單位應依法繳納相應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
16. 加強銀企合作,建立健全重點旅遊企業項目融資需求庫,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鄉村旅遊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17. 鼓勵動員星級飯店積極參與政府住宿、會議、餐飲項目採購。政府採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18. 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細化要求,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並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旅行社支付資金。
19.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增加旅遊業有效信貸供給。建立重點企業融資風險防控機制,加強與旅遊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引導金融機構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主動讓利。鼓勵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旅遊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20. 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良好的旅行社、旅遊演藝等領域中小微企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發揮文化和旅遊金融服務中心的積極作用,建立中小微旅遊企業融資需求庫。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旅遊相關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和主題民宿等個體工商戶分類予以小額貸款支持。
04
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
21. 2022年暫停鐵路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一年。
22. 2022年免徵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運輸運輸服務增值稅。
23. 繼續落實省市有關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政策。2022年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車,繼續按照既定標準給予購置補貼,且退坡幅度低於非公共領域購置車輛。對蘭州市已取得國家補貼的新能源公交車,積極爭取省級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資金支持。
24. 2022年繼續使用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資金,支持公路、水運和綜合貨運樞紐、集疏運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對G1816烏海至瑪沁國家高速公路蘭州新區至蘭州段(中通道)項目和G30連霍高速清水驛至忠和段擴容改造項目中央車購稅資金補助支持。
25. 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根據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存在困難的新能源計程車、城市公交運營等支出。市本級每年根據財力情況預算安排公交運營補貼資金,專項用於支持公交事業健康發展。同時,統籌中央下達成品油價格補貼資金,用於支持城市公交、城鄉公交及新能源計程車等領域的運營補貼。
26. 加強信息共享,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道路水路運輸企業特點的動產質押類貸款產品,盤活車輛、船舶等資產。
05
民航業
27. 2022年暫停航空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一年。
28. 根據實際需要,統籌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財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機場做好疫情防控。
29. 統籌資源加大對機場集團新開、加密航線的資金補貼支持力度。繼續通過部門年度市級預算對符合條件的航線予以補貼。
30.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樞紐機場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航空公司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資渠道。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機場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建立綠色通道。
落實精準疫情防控措施
嚴防「放鬆防控」和「過度防控」
1. 認真落實嚴格、科學、精準的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和避免「放鬆防控」和「過度防控」兩種傾向,有效恢復和保持服務業發展正常秩序。
- 健全多點觸發監測預警機制。完善覆蓋大型商超、集貿市場、景點、餐廳、車站、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冷鏈運輸等重點服務場所的監測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和實時預警,及時採取針對性防控措施,有效處置和精準管控。
- 健全高效快速流調處置機制。加強「三公(工)一大」流調隊伍經常性實戰演練,確保服務業場所一旦出現疫情,流調機制第一時間啟動,流調隊伍第一時間到位,2小時內完成基本信息核查,4小時內完成核心信息報告,6小時內完成行動軌跡梳理和密接、次密接人員的初步判定,劃定涉疫重點場所和風險區域,24小時完成完整流調報告。
- 精準開展重點人群隔離管控。強化大數據、人工智慧技術的共享和利用,對發生疫情的服務業場所,快速精準完成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嚴格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加強服務行業人員宣傳教育。壓緊壓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引》要求,強化對餐飲、零售、旅遊、交通運輸等行業的宣傳和指導,建立相關服務行業工作人員健康監測日登記制度。
2. 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防疫政策「五個不得」的要求,結合國內疫情和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針對服務行業特點,細化「五個不得」要求,統籌部署全市疫情防控措施。
- 不得禁止低風險地區人員來蘭返蘭。各縣區、各部門要積極引導群眾在遵守相關出行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出行,不得對低風險地區來蘭返蘭人員隨意設置障礙,阻止外地群眾來蘭返蘭。
- 不得擅自對低風險地區人員採取集中隔離管控、勸返等措施。除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的「高校或務工人員較多的企業可要求學生或務工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校或返崗」外,其他低風險地區來蘭返蘭人員一律憑健康碼「綠碼」、行程碼「綠碼」等國家規範要求有序通行。
- 不得隨意擴大限制出行範圍。嚴格執行國家明確的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人員嚴格限制出行。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序出行。
- 不得隨意將限制出行範圍由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區)擴大到所在地市。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來蘭返蘭人員,一律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且到蘭後立即向居住地社區(村)報備。不得對該類人員採取居家、集中隔離等管控措施。
- 不得隨意延長集中隔離觀察期限。對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的來蘭返蘭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中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的來蘭返蘭人員,實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不得隨意延長。
文丨奔流新聞記者 王思璇
編輯丨竇虹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