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廣西橫縣公安通報「男子把唾沫抹電梯按鍵上」一事: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2月4日10時30分許,廣西橫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一名男子在橫州鎮某小區乘電梯時,故意多次將口水塗抹在電梯按鍵上。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並於當日中午12時許,依法將涉事嫌疑人姜某輝傳喚回派出所調查處理。姜某輝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縣人民醫院專家組會診,姜某輝無咳嗽、發熱等症狀。經調查了解。姜某輝14天內無外地居住史,無接觸湖北(武漢)外地人員。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姜某輝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理。
來源:@廣西橫縣公安局在線
責任編輯:黨彧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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