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被撤職!湖南一地通報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2023-12-28     紅網百姓呼聲

原標題:2人被撤職!湖南一地通報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常德市通報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2024年元旦、春節將至,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進一步鞏固「兩帶頭五整治」糾風防腐專項行動工作成效,持續釋放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01 常德市醫療保障局原一級調研員劉小明(已退休)酒駕問題。2023年7月8日晚,劉小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與一輛三輪電動摩托車相撞,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其酒精含量為64mg/100ml。2023年7月,公安機關對劉小明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11月,劉小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02 鼎城區政府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胡江醉駕問題。2023年1月15日晚,胡江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8mg/100ml。2023年5月,檢察機關對胡江作出不起訴決定。2023年10月,胡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主任科員)。

03 津市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向濤醉駕問題。2023年2月25日晚,向濤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5mg/100ml。2023年4月,檢察機關對向濤作出不起訴決定。2023年11月,向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04 臨澧縣委黨校原副校長邵嘉頻(已退休)酒駕問題。2023年9月30日晚,邵嘉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其酒精含量為23mg/100ml。2023年10月,公安機關對邵嘉頻作出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11月,邵嘉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以上4起酒駕醉駕典型問題,暴露出我市仍有個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薄,毫無敬畏之心。有的知法犯法、頂風違紀,有的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將元旦春節正風肅紀有關要求執行到位。各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從通報的典型問題中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充分認識酒駕醉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堅決摒棄僥倖心理,帶頭遵紀守法,真正把黨紀法規牢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的協同聯動機制,實現執紀與執法聯合,及時查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要堅持風腐一體糾治,做到「四個查清」,既查「酒駕醉駕」,又查背後的「四風」問題,即查清飲酒原因、參與人員、飲酒場所、費用來源等情況。對酒駕醉駕問題易發多發的領域、行業和單位要重點關注,嚴肅追責問責。要堅守節點、久久為功,以強力整治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為切入口,持續緊盯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打牌賭博等問題,推動作風建設常態長效。

來源:清廉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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