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部門向社會公布了第二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案例一
1月27日,蘇尼特右旗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對蘇尼特右旗永梅文體辦公大全進行了檢查,經查,該店在防控疫情期間,提高所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銷售價格,在原銷售價15元/袋的基礎上,將價格提價到25元/袋,並銷售口罩50袋,違法所得共計500元。蘇尼特右旗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0元,處以違法所得5倍罰款2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1月28日,多倫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對多倫縣瑞鑫超市進行檢查,經查,該超市未按規定對其經營的商品進行明碼標價。多倫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對其未按規定明碼標價行為做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1月29日,阿巴嘎旗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對內蒙古百匯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阿巴嘎旗達明堂店進行檢查,經查,該藥店於2020年1月28日以14元/片的價格購入摺疊式防塵口罩200片,在原銷售價19元/片的基礎上,將價格提高到25元/片進行出售,共計銷售口罩17片,違法所得共計102元。阿巴嘎旗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2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罰款51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1月29日,錫林浩特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對錫林浩特市永勇軍蔬菜水果超市進行檢查,經查,該超市未按規定對其經營的商品進行明碼標價。錫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做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2月1日,錫林浩特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對灰騰河嘎查衛生室進行了檢查,經查,該衛生室在疫情防控期間,提高所銷售的95%消毒酒精價格,在原銷售價25元/桶的基礎上,將價格提高到60元/桶進行銷售,共計銷售1桶,違法所得35元。同時,該衛生室未按規定對其經營的藥品和商品進行明碼標價。錫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5元,處以違法所得5倍罰款175元的行政處罰;對其未按規定明碼標價行為做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醫用口罩、消殺藥品等防護用品時,要看清包裝說明,了解防護用品的功效,查驗產品合格證明,並留存相關購物憑證,如發現銷售不合格產品以及哄抬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舉報。
來源:內蒙古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