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作弊!王某某被臨沂警方現場抓獲!

2023-08-12     琅琊新聞網

原標題:考試作弊!王某某被臨沂警方現場抓獲!

駕校學員們

如果你即將參加科目一的考試

卻又擔心自己過不了

你會怎麼辦

為了順利通過考試

有的考生動了歪心思

藏耳朵 藏紐扣

針孔攝像頭 無線接收器

你以為做得天衣無縫

實際上是掩耳盜鈴

8月11日,平邑交警大隊車管所監考民警在科目一考場現場抓獲一名利用「高科技」作弊的考生。

上午9時許,監考民警在考場巡考時發現考生王某某舉止有點異常,存在考試作弊嫌疑,如此情形,立即引起了監考民警的警覺,隨即對王某某進行控制並進行檢查,在其耳朵內發現藏有小型耳塞,衣服衣領處藏有針孔攝像頭,在其身上還藏有無線接收器和電池。

在充分的證據面前,王某某如實交代並承認自己考試作弊的事實。據了解,王某某為了能順利通過考試,便動起了歪心思,花六千餘元購買了通信設備進行考試作弊。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縣公安局偵辦,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規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替考、作弊、協助作弊等行為輕則拘役,重則入刑。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包括職稱考試、駕駛證考試、研究生考試、高考、司法考試、會計師考試、公務員考試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八十八條:

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駕駛證,撤銷機動車駕駛許可;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辦理,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駕駛證,撤銷機動車駕駛許可,處二千元以下罰款;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組織、參與實施前三款行為之一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十萬元。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辦理,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撤銷校車駕駛資格,處二千元以下罰款;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校車駕駛資格。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駕考時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不僅學不到真正的駕考知識和駕駛技能

還要承擔法律後果

正規途徑考取駕駛證

是保證行車安全的「必經之路」

來源:平邑交警

小晚

稿lywyms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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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f3b11896ccf24eeeffda4d7dd1a27e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