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江蘇省消保委發布文娛演出市場專項報告,文中點名林俊傑演唱會退票政策不統一。隨後相關話題衝上微博熱搜。
報告指出,林俊傑5月25日蘇州場演唱會、6月22日哈爾濱場演唱會以及4月13日天津場演唱會的退票政策不統一,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江蘇省消保委發布專項報告稱,近年來,文娛演出市場呈現蓬勃生機和活力,然而,隨著演出品類不斷豐富、消費者觀看演出熱情持續高漲,「拼盤」演唱會「注水」、退票手續費高昂、買到「柱子票」等諸多問題也應運而生,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觀看體驗。
報告指出,依據文旅部和公安部共同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演出舉辦單位也應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制定梯次退票收費標準。演出主辦方和票務平台依據此規定設置強實名觀演和階梯退票政策,但當前在實踐過程中,設置的階梯退票政策仍存在退票手續費高昂,同一演出在不同城市的退票政策不相同的問題。
以林俊傑近期演唱會為例:
同一個歌手的演唱會,不同地區退票政策不統一,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江蘇省消保委表示,演唱會開始前一周左右就不再接受任何退票申請,退票手續費動輒幾百上千元,各演唱會退票手續費收取標準不統一、不透明等問題,無疑是讓消費者提前支付票價的同時又限制了消費者退票的權利,加重了消費者退票的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通過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義務的行為應屬無效條款。
來源:江蘇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