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
2月16日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涉生命權糾紛一案二審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天,江秋蓮因身體不適未參加庭審,劉暖曦本人及代理律師胡貴雲出庭。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青島中院宣布將擇期宣判。
庭審中,上訴人劉暖曦一方表示,江歌在劉暖曦未要求其在地鐵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經主動在等劉暖曦,沒有證據證明劉暖曦先行入室後「將門鎖閉」。
劉暖曦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更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一個與他沒有關係的人。江歌被殺害完全是陳世蜂的行為所致,劉暖曦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被上訴人江秋蓮一方則表示,強調江歌在劉暖曦沒有要求她在地鐵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經在等候劉暖曦的事實沒有證據支持。劉暖曦「鎖門」的事實具備充分客觀證據予以證明,劉暖曦的否認只是重現了劉暖曦因推卸自身責任而作虛假陳述的情形。劉暖曦阻止江歌報警具備充分證據支持。
庭審中,合議庭組織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雙方圍繞一審是否違反法定程序、劉暖曦是否應承擔侵權責任、一審判決確定的賠償數額是否適當三個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了最後陳述。
中午12時,經過近4個小時的審理,合議庭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後,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告訴奔流新聞記者,在此案二審宣判前將不接受媒體採訪。而據媒體報道,劉暖曦將於16日下午6點半左右召開媒體說明會,將首次面對媒體說明情況。
相關連結:「江歌案」時間節點
2016年,留學日本的江歌,在東京自己住所的門口被好友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年僅24歲。
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親江秋蓮一直沒有從喪女之痛中走出來,她認為劉暖曦是有責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暖曦提起訴訟,並索賠兩百餘萬元。
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劉暖曦的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一審宣判後,劉暖曦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或改判駁回江秋蓮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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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江歌母親回應
文丨奔流新聞記者邢劍揚 綜合央視網 津雲客戶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編輯丨竇虹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