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就能好的小病,沒有醫師執業資質的「小醫生」卻讓你花了6000多元動手術。豐澤仁慈綜合門診部內多次上演這樣黑心的「買賣」。受害患者超200人。鯉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醫托詐騙案,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曾某等13人有期徒刑8年—18個月不等,並處罰金。30日晚上的央視《今日說法》欄目以「『仁慈』的診所」為題,起底了仁慈門診的詐騙套路。
24歲的王小姐在泉州打工,去年4月2日,因身體不適,她來到到泉州市中醫聯合醫院求診。到婦科門診時才中午1點50分,醫療人員還未上班。正不知所措的王小姐遇到了一名熱心「導診員」,他熱心地為小王引路,然而,快走到挂號機時,卻又說,當天婦科沒有醫生坐診,說一家私立醫院有專家坐診。
(就診者 王小姐)
「他說叫我們過去,當時的話還有另外一個女的,說她也是要看那個,然後知道那個男的說的那個地方,她說我們可以打車去。」
在一名黑衣女子的帶領下,小王來到一家私人醫院,花幾百元做了婦科檢查。檢查結果是小王有盆腔積液,需要做一個小手術,費用在1000左右。由於費用不高,小王欣然接受了,然而在小王手術進行到一半時,醫生卻說,她還患有重度宮頸糜爛,手術費用還需要4000多元
(就診者 王小姐)
「當時我沒有答應,後來她就叫了主治醫生,主任,過來,就也說我挺嚴重的,我當時說我沒有這麼多錢,她說可以先給我做後面再付錢,我當時真的一點都不想做,然後他們在那邊說的很誇張,把我說得嚇哭了, 在手術台上哭。」
雖然並不情願,但盆腔積液的手術只做了一半,而小王也擔心病情真如醫生所說會產生癌變,只好答應做了手術。第二天,術後腹痛難忍的王小姐又去公立醫院檢查,得到的診斷報告卻和仁慈門診部的大相逕庭。醫生告訴她只是盆腔少量積液,並無大礙,花100元就能治好。此時,小王才意識到自己被騙,向鯉城警方報案。
接到患者報案後,警方調取了泉州市中醫院門診大廳的監控視頻,在監控視頻里,警方發現了兩個門診大廳的常客。其中一名男子總會趁醫院工作人員午休的間隙,長期逗留在導診台附近,讓就診的人誤以為他就是醫院工作人員,而另一名女子則在大廳內來回走動,看到獨自看病的女性患者就會上前搭話,並將她帶到導診台。跟他們接觸過的患者,最後都被帶到了位於少林路的豐澤仁慈綜合門診部。
(鯉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隊三中隊指導員 陳志強)
「講說這邊的醫院,可能醫生不在,要看的這個主任醫師都不在,那另外私人醫院的有一個醫師醫術很好,治了什麼什麼病,已經把她騙到那個治療室手術台上,然後他們會再出現第二個第三個醫生,會檢查出你有更重的病,然後說你這次不治療會產生什麼後果,加重病情,誇大事實。」
就在警方進一步調查王小姐這起警情時,接二連三的又有受害患者前來報警。經過警方的深入調查,幾起案件指向同一夥嫌疑人。豐澤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登記材料顯示,仁慈門診部是一家有資質的、個人獨資的民營醫院,幕後老闆為溫東鑫。
鯉城警方展開統一抓捕行動,在市區溫陵北路,將正在吃早餐的6名嫌疑人抓獲,並前往三明將主要嫌疑人陳某和妻子龍某逮捕歸案,幕後老闆溫東鑫潛逃。審訊時,陳某等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仁慈門診部自2018年4月至同年6月營業期間,溫東鑫為牟取非法利益,在門診內部部設「大醫生」和「小醫生」之分,「大醫生」是一些有資質的醫生,他們主要負責撐起仁慈門診的門面和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而真正負責給病人做檢查和手術的,卻是一些沒有執業資格的「小醫生」。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 郭淵源)
「他在這裡,請了一個莆田的當院長,他裡面就分醫托組,醫托組是老闆直接請的,接下來還有就是醫生,大醫生,小醫生,那些沒有資質的小醫生,包括有些她是沒有醫生證,有些連護士證都沒有,就是在裡面幫忙。負責主要的平時做手術、給人檢查這些之類的。」
在警方抓獲的嫌疑人中,27歲的女子曾某就是門診中的「小醫生」,她其實只是一個護理專業的中專生,且沒有在泉州進行護士備案,可在仁慈門診部,她卻負責進行大部分診斷和手術操作。
(犯罪嫌疑人 曾某)
「你去醫院,就算穿個護士服,人家也會叫你醫生的,他們有叫我們醫生,我們就說是有,如果問說你在謀個醫院坐診,我們就會否認。衛生局來檢查過一次,檢查了之後,溫東鑫當時叫我不要上班嘛。」
在她的手機裡面,警方找到來此就診的200多個患者電話,這些患者基本都是來泉打工的年輕女性,每人被騙金額從2000元到1萬元不等。曾某承認,為了騙取更多的錢財,門診部往往將小病往大了說,簡單的病往手術上引導。
(犯罪嫌疑人 曾某)
「私立醫院,說實話不是這一家私立醫院,所有的私立醫院都是靠手術賺錢的。」
(鯉城分局金龍派出所民警 劉壽平)
「實際營業就兩個月左右,金額200萬都是年輕女性,年齡都是20-30歲之間,在工廠打工,工作環境比較不好,很多是趁周末、節假日,來醫院檢查的。」
今年6月,經鯉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曾某、陳某高等13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共同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系共同犯罪。曾某、譚某梅在其本人未持有醫生執業資格,不能為被害人進行診療的情況下,為賺取抽成仍然冒充醫生,在助理配合下為被害人進行診療,並在診療過程中誇大病情,誘騙被害人進行各項檢查、治療,以騙取高額醫療費用。二人在各自參與的誘騙被害人支付高額醫療費用的行為中積極主動,起主要作用,應認定為主犯,其餘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
(鯉城區人民法院院長 李請壩)
「就是從一開始,他就是說創設這個醫院,一開始就是想從這個組織醫托來騙人,來達到盈利的目的。不是說在正常的診療過程中,才去兼職做這個醫托。」
據此,曾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7萬元,醫托組負責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萬元,醫托組其他人員,分別判處2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包括院長在內的其他成員,將另案處理,門診幕後老闆被警方網上追逃。
(來源:無線泉州客戶端)